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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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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

行动”升级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关于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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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

升级工程的工作方案

为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梯次推进模式,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服务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及资本市场新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股份制改造和培育,每年动态保持1家以上企业在证监会(交易所)审核、1家以上企业在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2家以上企业股份制改造、4家以上企业纳入省上市后备库、4家以上企业纳入市上市后备库,力争在2022年实现我市上市企业“零”突破,到2024年上市企业数量达3家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企业上市提速扩容工程

1.明确重点企业。对标上市要求,组织证券等专业机构全面摸排,筛选优质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建立重点企业上市名单,根据企业所处阶段,构建培育、股改、辅导、申报、上市梯队,提供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招商与企业服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创中心、市金融服务中心〕

2.落实推进计划。制定重点企业上市计划和路线图,明确中介机构、企业、政府部门等各方责任,定期调度推进。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上市工作,确保各重点企业如期推进上市进程。〔责任单位:龙南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集中力量培育。全力支持重点企业上市,在相关奖励、扶持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支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龙头企业等,协助申报省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平台、工程实验室等。在符合相关条件下,支持享受“财园信贷通”“科贷通”等政策,引导各银行机构给予信贷支持;支持政府产业基金投资或积极跟投;鼓励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支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减免担保费;积极争取赣州市重大工业引导资金大力支持企业改扩建项目。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完善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激励措施,对企业股改涉及的股本划转、房产办证、税收政策等难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以解决。〔责任单位:区招商与企业服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创中心、市财政局、区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4.开展资本招商。大力宣传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国证监会对口帮扶等政策优势,联合证券投行、基金投资机构开展资本招商,引进与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关联度高、互补性强的上市企业。通过招引杰出乡贤、科技人才和企业家回乡创业等方式,支持一批企业上市。通过配套股权投资等方式吸引优质企业落户。鼓励我市优质企业通过“借壳”取得与我市产业互补性强的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将上市主体迁至我市。〔责任单位:龙南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安商责任单位

(二)开展上市公司质量跃升工程

5.支持首发项目落地。出台支持我市上市公司首发项目落户的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协调解决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问题。我市上市公司首发项目落户我市的,享受不低于招商引资项目同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龙南生态环境局〕

6.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严格履行我市上市公司风险处置主体责任,健全上市公司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按照省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引进和并购上市公司相关工作指引》要求,审慎引进和并购上市公司,严禁引进问题上市企业。涉及国有资产参与引进和并购的,国资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严格履行相关投资决策流程。引导督促我市上市公司健全公司治理及内控机制,强化上市公司高管和实际控制人的合规经营和社会责任意识,规范上市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国资服务中心〕

(三)开展资本市场生态优化工程

7.落实企业上市专项经费。市本级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企业上市资金,专项用于分阶段给予企业上市奖励和推动上市工作,形成与赣州市奖励政策的叠加效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8.充分利用好金融专家团的精准服务。积极参与“百千万”金融人才培育工程,定期邀请金融专家团对我市重点培育企业进行培训、逐企指导,争取“投资、贷款、担保”联动的综合金融服务,助力企业加速成长。利用赣南苏区企业路演中心和上交所服务基地开展常态化培训,激发重点企业上市热情、提高资本市场运作水平。积极参与“赣企融湾”路演等活动,助力重点企业对接全国知名投资机构。〔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委组织部〕

9.强化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建立并完善政府产业基金的尽职免责等容错机制,加大对拟上市重点企业的投资力度,并从市场拓展、内部管理提升等方面为企业凝聚发展合力。〔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龙南建控集团〕

10.优化政府协调服务。对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明确专人负责,简化程序、特事特办;企业上市申报期内需要规范的问题和需市场监管、税务、消防、环保、外汇、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或核实访谈的,各职能部门支持和协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涉及土地、房屋、环保、项目立项等审批或备案事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涉及处罚的,和市上市办提前沟通,避免出现影响企业上市的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龙南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部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将推进企业上市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研究部署。

(二)强化协调服务。对每家重点上市企业成立协调推进“四人”小组,包括一名区市领导、一名市金融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一个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个证券公司主要负责人,提供精准帮扶服务。其中,在审、在辅导备案企业及其他纳入省、市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由安商责任市领导挂点帮扶。帮扶小组定期跟踪目标企业的上市进展,及时帮助企业协调挂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三)压实各方责任。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我市高质量发展考评和相关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各单位联动配合推进上市工作。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检查,通报相关情况,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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