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人李淑珍坐落于龙南市廉江南岸安置区D区58、59号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龙国用(2015)第0314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李淑珍坐落于龙南市廉江南岸安置区D区58、59号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龙国用(2015)第0314号)作废。我局将为其办理遗失补办登记,为确保无权属纠纷,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联系电话:0797-3529596
权利人:李淑珍
不动产坐落:龙南市廉江南岸安置区D区58、59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20平方米
龙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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