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桃江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县桃江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桃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
2. 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3. 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等工作,保护耕地,配合县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工作,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4. 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5. 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6. 负责辖区内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扶贫、、劳动社会保障和居民医疗保障等工作,依法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
7. 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 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所属单位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乡机关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财务检查工作。
9.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好驻乡单位。
10. 行使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党政办、财政所、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所、规划所、农医所、劳动保障事务所、果茶站、文化站、水保站、农技站、安监站等机构。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40人;年末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50人,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49.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16年690.5万增加158.69万元,增长22.98 %;本年收入合计849.19万元,较2016年增加158.69万元,增长22.98 %,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性调增工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49.19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 849.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49.19 万元,较2016年690.5万元增加158.69万元,增长22.89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增加;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政府保运转和支持农村、农业支出增大。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49.19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1.47万元,决算数为84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 %。
(一).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07万元,决算数为501.6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1%,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12.98万元,决算数14.1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9 %;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录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5.75万元,决算数28.1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8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病故,遗属补助标准提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54.65万元,决算数56.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增工资,计生办人员增浮动工资;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253.02万元,决算数248.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 %。
(二).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368.08万元,较2016年337.4万元增加30.68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录公务员3人,事业编3人及政策性调增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 217.21万元,较2016年222.8万元减少5.6万元,下降 2.58%,主要原因是:节约能源,减少了招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和电函接待制度,并严格就餐人数;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6.52万元,较2016年130.3万元增加66.22万元,增长 33.6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病故,遗属补助标准提增;其他资本性支出 67.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49.1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68.08万元,较2016年337.4万元增加30.68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录公务员3人,事业编3人及政策性调增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17.21万元,较2016年222.8万元减少5.6万元,下降 2.58%,主要原因是:节约能源,减少了招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和电函接待制度,并严格就餐人数。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6.52万元,较2016年130.3万元增加66.22万元,增长 33.6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病故,遗属补助标准提增;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67.38万元,较2016年增加63.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付各村党建党员活动场所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万元,决算数为 27.19万元,完成预算的 75.53%,决算数较2016年28.9万元减少1.71万元,下降 5.9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8万元,决算数为14.56 万元,完成预算的80.88 %,决算数较2016年15.3万元减少0.74万元,下降 4.8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和电函接待制度,并严格就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2.63万元,完成预算的70.17 %,决算数较2016年13.6万元减少0.97万元,下降7.13%。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使用公务油卡充值,公车出行及公车维修费用减少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17.21万元,其中:办公费15.72万元,印刷费16.04万元,手续费4.5万元,水电费7.29万元,邮电费3.61万元,差旅费2.6万元,维修(护)费20.24万元,会议费5.10万元,培训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14.56万元,劳务费及租赁费8.94福利费6.40万元,工会会费14.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84.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222.8万元减少5.6 万元,下降2.58 %,主要原因是:①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和电函接待制度,并严格就餐人数;②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使用公务油卡充值,公车出行及公车维修费用减少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881.47万元,决算数84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516.49万元,决算数564.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录公务员3名、事业编3人及政策性调增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364.98万元,决算数28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其中:①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和电函接待制度,并严格就餐人数;②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使用公务油卡充值,公车出行及公车维修费用减少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批复01-09表)龙南县桃江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