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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龙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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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公章:龙南县汶龙镇人民政府

           报送日期:20160928

 

 

 

单位负责人:李树青   

 

财务负责人:赖海龙       经办人:徐睿博


汶龙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社会管理职能。包括: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乡村社会等。

2.发展经济职能。包括: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信息服务,促进农业新技术推广。

3.公共服务职能。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等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

4.基层建设职能。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汶龙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33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576.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757.6万元,较上年增长67.8%,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计生、其他农业等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57.6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33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57.6万元,较上年增长65.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计生、农林水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76.3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7.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5.8万元,决算数为7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9.3万元,决算数为3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万元,决算数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6万元,决算数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8万元,决算数为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2万元,决算数为1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79.1万元,较上年增长41.5%;商品和服务支出401.5万元,较上年增长77.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万元,较上年增长126.5%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01.5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175.1万元,增长77.3%。主要增减因素为办公费比2015年增加了18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了47.1万元,劳务费减少82.3万元等。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元,决算数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决算数较上年增加4.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1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2.2%。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用有所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57.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龙南县汶龙镇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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