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西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按照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化解了一起涉及徐某和黄某之间的历史遗留纠纷,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关西村村民徐某向关西司法所反映,他在自己家山林种植的茶树苗被黄某砍伐,双方多次沟通无果,遂前来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司法所可以妥善化解纠纷。司法所联合关西派出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据了解,案涉山林是黄某丈夫徐某于1997年与关西镇敬老院签订租赁合同,租期30年,租金按年支付,黄某丈夫徐某在山林种植脐橙,2007年,徐某办理取得了案涉山林林权证,由徐某收取山林租金。黄某丈夫去世后,黄某将果园交由其弟弟代管。徐某因黄某未支付2022年及2023年山林承包租金,便在山林种植茶树,黄某弟弟以徐某种植的茶树严重影响自己种植的脐橙生长为由,将徐某种植的茶树全部砍掉,激化了矛盾。
司法所向双方当事人明法说理,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经过多次协商调解,双方互谅互让,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捺手印,一场山林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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