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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或未组织劳动者开展培训会被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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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里哪些人员需要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

法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拒不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或者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培训会被处罚吗?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拒不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或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用人单位,将会被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对于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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