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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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61 | D3JX202406070035 | 赣州市龙南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K3-05、K3-12地块(9#厂房)为金豪厂区,租给龙南市美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无环评和安评,平均每天违规使用20公斤氰化钠、10公斤铜粉、硝酸4桶、硫酸2桶。车间操作危险化学用品无监控,从业人员无上岗资格证,违法生产。2023年开始至2024年4月份该公司非法购买使用氢化钠。金豪厂区内另外二家做电镀的企业无环评、安评、排污许可,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废气直接排放。 | 赣州市龙南县 | 大气 | 经核实,此件与第四批X3JX202405110006举报对象相同。美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强公司)租赁龙南市金豪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豪公司)表面处理项目产业园厂房9栋2楼。 1.关于“美强公司无排污许可证、环评及安评”问题,部分属实。2024年5月7日已对美强公司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24年6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已拆除了电镀生产线钛挂篮、加热钛管等设施。经现场核实,金豪公司已完成《综合条件分析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正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2.关于“每天违规使用20公斤氰化钠、10公斤铜粉、硝酸4桶、硫酸2桶”问题,部分属实。经查阅,美强公司日均使用氰化钠约21.7公斤,氰化亚铜(铜粉)约11.7公斤,硝酸约37.5公斤,硫酸约16.7公斤。根据相关规范,美强公司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美强公司所使用的氰化钠、硝酸、硫酸均由金豪公司电镀产业园向公安申请备案,同意后统一采购,发放和储存,有出入库登记等凭证,氰化亚铜由美强公司自行购买,储存在电镀产业园的剧毒品仓库。根据美强公司申请使用情况,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故不存在违规使用上述危化品的情况。 3.关于“车间操作危险化学用品无监控,从业人员无上岗资格证,违法生产”问题,不属实。美强公司有监控且全范围覆盖,数据远传至值班室,数据显示正常。经进一步核实,金豪公司有对美强公司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符合上岗条件。 4.关于“2023年开始至2024年4月份该公司非法购买使用氢化钠”问题,不属实。投诉内容中的“氢化钠”应为“氰化钠”。美强公司所需的氰化钠是由金豪公司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统一购买、储存,供美强公司使用。金豪公司2023年12月份剧毒化学品仓库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员工已取得《安全生产管理员证》《氰化物操作员证》,并在龙南市公安局备案,暂未发现非法购买行为。 5.关于“金豪厂区内另外二家企业无环评、安评、排污许可证,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直接排放”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金豪公司与另外两家金属表面处理入驻车间签订了战略性合作协议,为上述两家车间项目的实际控股人。2022年1月金豪公司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23年12月1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上述两个项目均在批复范围内。检查当天金豪公司上述项目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执法人员使用pH试纸分别对公司3个酸性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呈弱碱性,检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台账记录完善。 |
部分属实 | 依法对赣州市美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1.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整改。 2.该公司在2024年1月11日已委托第三方办理环评报告表与排污许可证事宜,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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