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目录(2023版) | ||||||
机构设置 | 龙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市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 | |||||
主要职责 | 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指导促进行业经济合作,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各项服务,搞好服务“三农”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内设机构 | 内设6个职能股:秘书股、合作指导股、财会审计股、经济发展股、烟花爆竹管理股、监事会办公室 | |||||
序号 | 内设机构 | 主要职责 | 依据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1 | 秘书股 | 1.负责文电处理、文件制发、会议筹备、秘书事务、档案管理、保密和文告发布、来信来访接待、政策法规咨询、报刊资料订发等工作。 2.负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的后勤管理。 3.负责系统内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关编制岗位培训、职称评聘、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环境优化等工作。 4.指导检查监督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安全,建议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处理违章违规行为;协助对灾害事故的处理和上报工作。 5.负责为供销社转制企业离、退休干职工提供相关服务。 6.负责承办市社党支部、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关于印发龙南县供销合作联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府办发〔2010〕86号) | 唐聪 | 0797-3512183 | 龙南市龙南镇红旗大道132号供销大厦五楼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2 | 合作指导股 |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市社重大改革发展任务的总体规划,承担系统综合改革具体指导工作;负责指导行业体系建设、成员社综合业绩考核、联合社的职能转变、成员社对联合社的评价工作。 2.研究、宣传农业农村经济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全市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改造、联合社创新、农民合作社发展以及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4.负责指导系统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惠农服务中心、发展合作金融等农村新兴服务业,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 5.负责重要商品经营业务政策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农副产品、化肥、农药、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储备和供应工作。 6.负责系统统计报表编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防汛抗旱和防震减灾工作。 8.负责承办市社党支部、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 唐聪 | 0797-3512183 | 龙南市龙南镇红旗大道132号供销大厦五楼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3 | 财会审计股 | 1.负责财务、会计、税收、信贷、融资等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的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的经费预算;管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经费和资金的收支工作,搞好资金调剂融通。 3.负责社有资产管理、资产变现和投资预算结付工作。 4.负责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签证工作。 5.指导合作经济组织实体的财务统计工作并具体实施财务检查和审验工作。 6.负责与财政、税收、金融、社保等单位的协调和咨询工作;做好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税收申报、资金流转等各项具体业务。 7.负责相关的文件信息资料、各种报表、财务账册的整理归档和相关资料的保存利用。 8.负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企业和控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9.负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内离、退休干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承办市社党支部、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关于印发龙南县供销合作联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府办发〔2010〕86号) | 李茂贵 | 0797-3512183 | 龙南市龙南镇红旗大道132号供销大厦五楼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4 | 经济发展股 | 1.负责指导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形成以资本为纽带上下贯通的经营服务体系。 2.负责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参与市社直属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项目投资决策的咨询论证。 3.负责指导系统贯彻落实有关农村现代流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任务,推动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4.负责指导推动系统产业发展,推动系统产业整合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负责指导系统发展农村电商、资产开发、参与城镇化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再生资源等工作。 6.负责指导系统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和对外贸易。 7.负责承办市社党支部、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 李茂贵 | 0797-3512183 | 龙南市龙南镇红旗大道132号供销大厦五楼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5 | 烟花爆竹管理股 | 1.负责对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管理政策的贯彻实施,掌握烟花爆竹企业的购、销、调、存情况,反映企业诉求,为上级调整烟花爆竹经营政策提供依据。 2.负责或配合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的资质认定和有关经营烟花爆竹所需证照的核发工作。 3.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安全经营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负责本市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严把进货渠道和品种规格,满足各层次消费人群的需求。 5.负责承办市社党支部、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关于印发龙南县供销合作联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府办发〔2010〕86号) | 陈钢 | 0797-3512183 | 龙南市龙南镇红旗大道132号供销大厦五楼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6 | 监事会办公室 | 1.负责了解并反映各监事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编写监事会简报。 3.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了解并反映理事会对上级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社财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本社合法权益。 5.负责市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对监事会的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负责监事会交办的日常工作,派员参加理事会及所属单位召开的相关会议。 7.负责承办市社党支部、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 刘晓梅 | 0797-3512183 | 龙南市龙南镇红旗大道132号供销大厦五楼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单位地址 | 龙南市龙南镇红旗大道132号供销大厦五楼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邮政编码 | 341700 | |||
联系电话 | 0797-3512183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主要领导 | 袁世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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