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镇新杨村卫生四所主动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龙南镇新杨村卫生四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号:PDY00229-336072717D6001
医疗机构地址:龙南镇新杨村桥头
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8日至5月15日,对注销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797—3529907。
联系地址:龙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通用综合窗口A区A2、A3、A4窗口。
龙南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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