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队、中心:
经研究决定:
徐剑钧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兼);
王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罗云昌同志任指挥中心副主任;
汤明平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
周辉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
蔡学文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副主任;
赖文迅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
张川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徐志鹏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陈旭 同志任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曾智妃同志任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
刘学杨同志任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徐晓峰同志任看守所副所长;
赖志峰同志任看守所管教中队中队长;
陈礼龙同志任龙南镇派出所副所长;
凌昶同志任龙南镇派出所副所长;
钟志龙同志任龙南镇派出所副所长;
叶玉娟同志任工业园派出所副所长;
袁丽峰同志任桃江派出所副所长;
邱龙飞同志任汶龙派出所副所长;
钟龙翔同志任南亨派出所副所长;
刘日辉同志任武当派出所副所长;
赖文斌同志任杨村派出所副所长;
黄海平同志任东江派出所副所长;
廖海明同志任关西派出所副所长;
邹吉源同志任九连山派出所副所长;
彭虹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
李洪安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张勉俊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
谢太森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
赖晓晶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武当中队副中队长;
廖春泠同志任信访科科长,免去其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廖磊山同志任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廖剑平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免去其渡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钟益峰同志任信访科副科长,免去其武当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京秀同志任政工监督室副主任,免去其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温小芳同志任户政科副科长,免去其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张宝石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东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何月耀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教导员,免去其治安管理大队特行防爆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赖智敏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职务;
刘毅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汶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傅翼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教导员,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职务;
谢智同志任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龙南镇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许胜亮同志任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球新同志任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廖志强同志任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邓为民同志任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唐理智同志任看守所行政管理中队中队长,免去其龙南镇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翔 同志任看守所监控巡视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桃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芳龙同志任里仁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武当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鹏飞同志任里仁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关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傅涛同志任工业园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吴志平同志任东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里仁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锋 同志任渡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李华军同志任关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马牯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谢卫华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中心主任,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志房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信息中心主任,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胜斌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职务;
赖正辉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秩序科科长,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里仁中队指导员职务;
唐文山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兼),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秩序科科长职务;
曾胜辉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临塘中队中队长,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临塘中队指导员职务;
廖家权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里仁中队指导员,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宣传教育科指导员职务;
刘康雷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临塘中队指导员,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临塘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利兴平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免去刘友新同志户政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钟文生同志户政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罗胜锋同志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唐武刚同志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徐升平同志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唐新华同志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沈邦明同志龙南镇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陈卫东同志临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赖秋华同志治安管理大队特行防爆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廖纪文同志治安管理大队治安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免去廖志耀同志龙南镇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周剑平同志工业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廖利峰同志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辆管理科指导员职务;
免去廖学龙同志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辆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的编制性质和身份保持不变,任免时间从下文之日起算。
中共龙南县公安局委员会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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