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残工委字〔2022〕4号
龙南市2022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赣州市《关于做好“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赣市残联字)[2022]26号文件精神,“十四五”期间,赣州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16610户,下达龙南市2022年任务数为90户。为加快推进我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残疾人自愿自主改造的工作方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货币化补贴的改革方向;
二、改造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具有龙南市户籍。
2.系困难重度残疾人(本文“困难”解释为原建档立卡人员、原城镇脱贫解困户人员,或者当前“三类人员”,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度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三、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
1.制定《龙南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目录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补贴目录》,见附件1),明确我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和补贴标准。
2.《补贴目录》内的补贴金额为最高补贴标准,实际改造金额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改造金额给予补贴,实际改造金额超出最高补贴标准的则按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残疾人个人负担。
3.对于改造项目有多种需求的,本次申报改造项目最多为4个,本方案申请补贴金额最高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
四、申报和审批流程
(一)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龙南市2022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残疾人户口本、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由当事人带回;
3.改造前的照片;
4.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证件,并存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乡镇残联、市残联各1份)
(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流程
1.申请。改造对象将以上申报材料送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核实。
2.初审。村(社区)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进行入户核查评估,对情况属实并确实需要改造的,将材料提交乡镇残联。乡镇残联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进行初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对同意实施改造的对象进行汇总,填写《龙南市2022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补贴汇总表》(见附件3),与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并报市残联。乡镇残联留存一份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建立档案资料。
3.审核。市残联依据评估和初审意见,对申请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审核结果反馈乡镇残联;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
4.公示。乡镇残联将市残联反馈的改造对象姓名、改造项目、改造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
5.实施。经公示无其他反馈意见的改造户,由乡镇残联告知残疾人(或监护人),由残疾人(或监护人)自行对经审核的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改造,并在入户显眼位置张贴无障碍改造标识牌(由市残联统一制作和下发)。改造完成后,乡镇残联负责对改造项目的成效和质量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填写好《2022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表》(见附件4)、并将改造后的相片、税务发票(改造项目为坡化、地面平整等无法提供税务发票的,须提供收据收条等凭证。)等材料一并报市残联。
6.结算。市残联负责对改造项目进行抽检,核实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残疾人社保卡账户。
五、资金保障与监管
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经费,由龙南市财政局、龙南市残联统筹上级无障碍改造资金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予以保障,不足部分从龙南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2.根据有关规定,已实施家改项目的家庭5年内不再安排家改项目。
3.改造项目的器具在使用期限内不得出售、出租或转让。一经发现,改造对象10年内不能享受家改补贴优惠政策。
4.无障碍改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追回补贴资金并在10年内不能享受无障碍改造补贴优惠政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时间要求
1.2022年8月15日前,各乡镇要落实好指标任务(见附件5),并将改造对象的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龙南市2022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补贴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报市残联。
2.2022年9月15日前,各乡镇要完成验收,并将验收合格户改造后的相片、《龙南市2022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表》(见附件4)、税务发票(改造项目为坡化、地面平整等无法提供税务发票的,须提供收据收条等凭证。)等材料报市残联。
3.2022年10月底前,市残联将补贴资金划入改造对象的社保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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