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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连山镇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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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连山镇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村委会,镇属、驻镇各单位:

现将《九连山镇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连山镇人民政府

202269

九连山镇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九连山镇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科学合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资金效益,使各民生工程项目能尽早确立、尽早实施、尽早完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引导群众参与项目申报、工程质量的把关、竣工后的管理,涉及民生类项目必须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2.坚持公开透明。经批准并实施的项目,要在村级公开栏给予公示,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项目阳光化管理。

3.坚持由下向上。项目的申报坚持由下向上逐级进行申报,由项目所在村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意见,向镇级进行申报,并在村内进行公示。镇级对村上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概算、社会效益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确立后报市级部门审批,并在镇级进行公示。

三、适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财政资金实施的项目,含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党建、文化教育、交通、“一事一议”资金等财拨资金实施的项目,以及政府自筹资金实施的项目,不含群众资金自筹、理事会运作的公益性项目。

项目分类及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及权责分明的原则,业务分管领导负责总抓项目形象进度和对接上级部门,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进行研判;各驻村领导及干部负责确定项目实施内容、工程量、概算、施工现场的监管、竣工验收等;镇项目办负责立项、预算编审、招投标、资料归档、请款等。

四、项目实施

1.项目确立

1)项目申报。由业务分管领导牵头明确项目可实施的内容范围和方向,并告知各驻村领导,再由驻村领导组织各村工作人员对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量进行确定,并征求涉及群众意见建议后经村“两委”审核,拿出初步概算,并明确镇村项目监管责任人。(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2)项目初审和立项。按照项目初步概算,由业务分管领导和镇项目办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合理性及方向性把关后上报党政联席会审核建设内容,并同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市发改委立项。(责任主体:镇项目办、业务站所)

3)预算编审。经讨论无异议的项目概算,由镇项目办负责报市财审中心进行预算编审。(责任主体:镇项目办)

4)项目招投标。根据预算编审价格,按照市相关规定确定招标方式,由镇项目办及时做好招投标工作,尽快落实项目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责任主体:镇项目办)

2.项目施工

1)项目实施。由业务分管领导、各驻村领导组织驻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做好施工前土地的征收、矛盾纠纷的协调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2)项目监管。由业务分管领导、各驻村领导组织驻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监理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问题,立刻上报镇项目办,由镇项目办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停工整顿,做到整改不到位不复工。根据合同条款督促工程进度,做到如期完工。(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业务分管领导和项目办将随机对项目实施质量、材料质量进行抽查。(责任主体:镇项目办、业务站所)

3)隐蔽工程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隐蔽工程,业务分管领导、驻村领导及时组织干部进行验收丈量、留下影像资料,做好隐蔽工程签证,并将相关资料报镇项目办备案。(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4)项目变更。项目施工中遇到项目确需进行适量变更的,由业务分管领导提出,报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按《龙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龙府发〔2022〕7号)文件要求进行变更,杜绝随意性的项目变动、工程量变更。(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3.项目验收

1)项目完工后,及时对实施的工程量进行验收,由业务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驻村领导、村支部书记(主任)会同监理及施工方对已实施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和工程量清单,对存在隐蔽工程量的要在隐蔽工程施工中进行实时验收,留存验收单和相关影像资料。(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2)验收完后项目负责人将完整资料移交镇项目办报市审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

3)结算审核由镇项目办、业务站所、项目负责人、村支部书记(主任)、监理、施工方进行全程陪同。(责任主体:镇项目办、项目负责人)

4)项目施工过程及完工后,项目负责人需做好相关批复的公示,收集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照、公示牌照片,并进行打包整理。(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5)项目复验。在项目完工满一年质保期后,施工方提出申请质保金时,由驻村领导组织相关责任人同监理及施工方进行复验,并形成项目复验报告。(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4.资金拨付

1)工程进度款拨付。施工方提出申请工程进度款后,由业务分管领导、驻村领导组织相关责任人和监理方进行工程量初核,并按照合同约定提出意见建议,与项目分管领导会商后,报镇主要领导审定,并按工程项目请款资料清单进行整理和签字审核,资料齐全无误后,移交镇项目办。(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2)工程尾款拨付。施工方提出申请工程进度款后,由业务分管领导、驻村领导组织相关责任人和监理方进行工程量初核,并按照审计报告结论和合同约定提出意见建议,与项目分管领导会商后,报镇主要领导审定,并按工程项目请款资料清单进行整理和签字审核,资料齐全无误后,移交镇项目办。(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3)工程质保金拨付。施工方提出申请质保金时,由业务分管领导、驻村领导组织相关责任人和监理及施工方进行复验,并形成项目复验报告,与项目分管领导会商后,报镇主要领导审定,并按工程项目请款资料清单进行整理和签字审核,资料齐全无误后,移交镇项目办。(责任主体:业务分管领导、网格化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

以上请款资料收集齐全后,由镇项目办到相关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办理请款手续。(责任主体:镇项目办)

5.项目管理

傅雨滨同志牵头抓总,主要负责新农村建设、圩镇建设等。其他各类项目由不同的业务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类项目由晏锋同志牵头负责,党建类项目由李俊松同志牵头负责,林业类项目由李宇同志牵头负责,农业类项目由廖园同志牵头负责,文旅类项目由邱龙飞同志牵头负责,交通、水利、环保类项目由张耀升同志牵头负责,或根据实际情况由主要领导指派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某个项目,并按照驻村包片网格化负责制,由业务分管领导、项目实施地所在村及村小组的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及村干部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管,并在项目完工后对项目资产进行管护。

五、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各项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现场要求。一是现场问题解决,原则上驻村领导及驻村镇村干部和施工方、群众自行调处;二是对工程质量要严格把关,验收工作由负责工程进度与管理的领导负责,三是切实利用监理人员提高工程项目质量

3、安全要求。务必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在各项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项目实施。

4、程序要求。各项目务必按上级要求的程序执行,对项目保证金、预算编制、招投标手续、项目竣工决算等务必严格履行程序。

附件:1.工程项目实施流程

2.工程项目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3.工程项目请款资料目录

4.政府基建项目财政性资金支付审批表

5.龙南市国有企业(平台公司)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

6.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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