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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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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字202523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南市人民政府

2025530

 (此件主动公开)

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促进农村商贸消费升级,按照《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乡村物流网络节点,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坚持以构建县乡村物流集中配送体系为重点,以县域物流园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健全乡村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商贸物流现代化水平,推动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总体工作目标

(一)资源高效整合

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整合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拨、冷链、农资批零等经营业态,引导龙头企业发挥好“链主”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功能,新建或提升改造仓储、快递分拣中心、装卸作业等基础设施设备,促进城乡物流融合、消费升级。

(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力争在试点工作结束前,建成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其中包含“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1个、统仓共配中心1个),搭建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1个。对14个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点和107个村级配送末端服务网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标准化、信息化升级。

(三)实现统仓共配

通过共享供销集配中心仓储、分拣功能,集中开展县集配、乡中转、村快递高效配送服务,实施县乡村统一仓储全流程配送,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城区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物流中转站点、村村通快递的总体目标。

(四)打通产销双向渠道

全市物流配送体系联网成型,实现物流数据互通共享,健全“三级网络”。集中配送业务涵盖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拨、冷链、农资批零等多种业态,实现末端服务网点覆盖率达95%,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打造区域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示范基地,配送效率大幅提升,县域物流配送成本明显降低。

三、试点工作目标及举措

(一)建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1.项目地址:龙南综合物流园(南区)

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

3.承办企业:龙南市宏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实施目标

1)以龙南综合物流园(南区)为载体,建综合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其中大件货运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引入零担专线,整合多家物流企业;快递分拣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整合多家快递公司;商贸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具备快消品配送、冷链、农资批零等经营业态。配送中心实现县域内20%以上物流资源整合。

2)整合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配送中心全年配送量占全县全年配送量20%以上。

3)推动农村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各乡村站点形成物流快递链条,乡(镇)当日达,行政村隔日到,偏远乡村2天内送达(派出),24小时内配送至村级物流服务网点。

5.项目实施内容

1)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功能区划合理,统筹区域商贸、邮政、供销、物流快递等资源,逐步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打造市域内统一开放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快递包裹中转分拨工作。

2)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智能化作业,改变传统人工作业模式。配备分拣输送设备、货架、叉车、标准化托盘(周转箱)、条码扫描、仓储管理等设备,满足集仓储、组配、分拣、加工和集散等功能于一体的要求。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510前完成配送中心的设备采购、场地装修,202512月前整合相关经销商,专业装卸作业设备并投入运营

(二)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

1.项目地址:龙南市全市范围内

2.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承办企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龙南市分公司

4.项目实施目标

1)建设供销集配中心,提升“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体系建设,完善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功能。

2整合构建乡镇、村供销集配网点,提升网点覆盖率,实现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

5.项目实施内容

1)建设第四方供销集配中心,充分利用供销网络资源,采用供企合作模式,引入快递、快消品、农产品、农资等2种以上经营业态。以集配中心为核心,与现有社会物流配送企业进行合作,充分整合市内仓、货、车、线路、网点等资源,推进县域内设施设备、产品运销、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市乡村集中配送业务。

2各乡镇建设或改造乡镇物流中转站、村级末端服务网点,实现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整合3家快递公司业务,统一在中转站办理配送服务,同时将日用快消品和农资商品的配送服务一并纳入乡镇中转站(村级服务网点)。对乡镇村网点门店招牌款式和名称进行统一规范,配备专人管理,完善服务功能。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511月完成“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搭建。20266月投入运营。

(三)健全乡村末端配送网点  

1.项目地址:龙南市各乡镇

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3.承办企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龙南市分公司

4.项目实施目标

提升改造14个乡(镇)配送中转站,107个村级配送末端服务网点。实现村级网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乡镇中转站改造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村级网点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末端网点提供快递收发、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农产品购销等综合服务。引入城乡快递、大宗快消品、农副生鲜、农资等2种业态以上,末端网点共享率达到20%以上;使得县域物流配送成本明显降低、配送效率大幅提升,实现包裹快件、大件物流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到乡镇配送站点24小时内完成。

5.项目实施内容

利用现有的村级益民社、便利店、农村电商、快递服务网点,引导供销、邮政、交通、物流等市场主体共建共享末端网点资源。推进末端服务网点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规范网点内部设置,配备电脑、货架、打包工具、监控等设施设备,实现与县级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配备工作人员管理,具备货物存放、收寄功能,统一标牌、明示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电话上墙等。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58完成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工程202510月前完成初步的乡村末端配送网点的设备采购、场地装修。202512投入运营。

(四)推动县乡村共同配送

1.项目地址:龙南市全市范围内

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3.承办企业:龙南市宏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实施目标

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统仓共配中心,将乡镇物流中转站点、村级末端网点作为统仓共配载体,建设“一区一仓配、一乡一中心、一村一网点”。整合建设开放共享的县域共配服务中心,实现统仓共配中心商品数量1000种以上,乡镇商贸中心500种以上,村级便利店50种以上,统仓共配总量达到全市货物销售额的10%以上。

5.项目实施内容

1)推动全市区域内各类商品经销商、代理商将其商品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统仓共配。

2)引导城区及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小店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统一订货,再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提供统一配送服务。

3)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种植户、养殖户)纳入统仓共配范围。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59前建设开放共享的县域共配服务中心202511完成设施设备采购202512月投入运营。

(五)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

1.项目地址:龙南市全市范围内

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3.承办企业:龙南市宏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实施目标

1)组建一支标准化配送车队不低于20辆,推广使用符合城乡配送车辆技术选型要求(4.2米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车)的厢式货车和冷藏车等,车辆外观字样、图形、特征醒目,印有“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等字样。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集中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一管理,配送车辆配备GPS定位,接入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统一调度,平台支持配送车辆、行车路径采用自动调配,标准化系统使用率达到70%,标准化车队使用率达到60%

2)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高标仓,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中转站及末端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带托运输、与村级网点之间带筐配送,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设施使用率在60%以上。

5.项目实施内容

1)整合我市现有物流配送车辆资源,对符合县域物流标准化车队建设要求的配送车辆进行信息化改造,纳入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统一调度。

2)建设标准化配送车队(主要为4.2米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车),推进节能环保物流车更大范围普及应用,配送车队外观统一标识、图形,特征醒目。

3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标准化改造,配备标准月台、货架、叉车、托盘、充电桩等设备,乡镇中转站及末端服务网点购置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56月前完成车辆与信息设备采购、统一喷涂标识202510月前完成车辆数据信息与信息平台对接202511月全面运行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器具

(六)建立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

1.项目地址:龙南市综合物流园(南区)

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

3.承办企业:龙南市宏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实施目标

搭建一个县级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平台可提供仓库管理(WMS运输管理(TMS订单管理(OMS、视频监控、数据展示等功能服务,实现与零担专线系统、仓储系统、快递分拣系统、物流配送系统相互连接。对外方面,可实现与上游经销商、代理商的订单信息互通,也可实现乡镇物流配送站、村级服务网点通过用户权限下单,对内方面,可实现仓储、运输等具体运营调度功能。相关系统使用率达60%以上。

5.项目实施内容

建设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能够正式投入使用,运行效果良好。平台应具备资源整合、仓储资源和配送信息资源服务、订单管理、仓储管理、配载管理、车辆调度、路径优化、车辆监管、运力调控等管理服务功能。物流配送中心企业、试点实施企业、网点大部分接入运营平台。可与关联服务平台信息对接,系统间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县、乡、村三级商贸和物流节点的数字化连接。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57月前完成信息平台的设备采购、平台软件研发与调试202510月前完成信息系统试运行,并与车队等其他实施单位做好信息数据对接与指导202511月全面试行。

(七)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

1.项目地址:龙南市全市范围内

2.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承办企业:龙南市宏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实施目标

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围绕服务农产品产地集散、优化冷链产品销地网络,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立完善的冷链物流管理体系,包括冷链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实现全程可追溯,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质量。聚焦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最后一公里”,补齐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供销集配中心配备大型冷库乡镇建小型冷库村级末端网点设冷藏陈列柜/冷柜,冷库冷藏车使用率达到10%

5.项目实施内容

1)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冷藏(冻)间,配送环节配备冷藏车,末端网点配备冷藏柜。冷库建有满足物品时空温度要求的功能区,包括但不限于低温穿堂或封闭月台、预冷间或复冷间等;冷库门配备有与运输车辆对接的密封装置、防撞设施;冷藏车、冷库内、外配备必要的温度数据采集终端和温度监控系统。

2引入知名冷链物流运营企业,围绕市域内特色农副产品,与企业共同建设龙南市县域冷链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市域内农业经营主体和冷链物流企业加强合作,构建产地移动冷链物流设施运营网络,缩短农产品采后进入冷链物流环节的时间。

3)以现代化信息手段助力农产品产销打通线上线下两条线,冷链物流项目积极与电商平台合作,积极响应本地的电商进村政策,加速农产品的流通。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510月完成物流配送中心冷藏间配送环节末端网点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202511月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持续运营。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52月—20254月)

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开展宣传动员,组织意向企业报名和推荐,组织申报评审、公示,确定试点骨干企业,制定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对全市城乡配送的物流园区、仓配中心、分拨中心、乡镇及村级网点全面摸底,制定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54月—20259月)

按照已批复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安排进度节点,及时反馈项目进度。专班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商务局)负责牵头,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组织标准化技术、网点共享、新能源车、仓配一体管理运营等相关的培训,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和骨干企业联动协作机制,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进行试点实施工作评估,并根据实际问题调整和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试点项目的初审、上报、监管、跟踪、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259月—202512月)

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等部门对试点企业进行成果验收,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搭建数字化运营平台,为市域内各类商贸物流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化服务,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中转站、村级服务网点进行数字化改造。

负责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结果并上报省商务厅,总结试点推广模式,完成试点工作。

第四阶段持续运营阶段(202512月后)

项目进入全面持续运营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发展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全程监管,长效追踪。加强项目监管,结合财政支出方向与支持项目类型,明确项目遴选、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监督考核工作内容。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明确资金支出方向、支持的项目类型和范围、支持的标准与形式,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合规、使用程序规范、资金账目清晰,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管与绩效评价。

(三)广泛宣传,强化督察。加强对县域物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宣传与推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和对县域物流配送的信任度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定期督察考核制度,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县域物流配送发展重大事项。

附件:1.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

2.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拟支持项目情况表

3.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为更好地推进龙南市现代物流发展,助力我市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江西省县级物流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江西省商贸物流“十四五”发展规划》(赣商务服务业字2021143号)、《江西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赣商务服务业字2021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成立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建立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具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春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地长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袁世奇市供销社主任

市发改委主任

月日亮市财政局局长

魏俊韬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林石鑫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炎兴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邹钟梅市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陈地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各项工作,工作任务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解散。

二、明确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商务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系统解决物流发展中的系列问题,协调推进我市现代物流发展,优化物流基础网络布局,优化商贸物流网络布局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提升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冷链物流发展推动商贸物流绿色低碳发展壮大商贸物流市场主体提升供应链物流管理水平。

(二)结合龙南市现代物流中心项目,规划和建设全市物流园。整合资源,推进龙南综合物流园(南区)建设,做大做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物流企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三)提升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加强商贸物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培训和宣传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要求更严、水平更高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合理规划布局城市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园区)和公共配送(分拨)中心,着力提升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等功能,不断完善城市末端配送网点。引导快递网络与邮政普遍服务网络、农村交通、供销及商贸等资源整合,推广“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模式,实现整合进村、聚合发展。

(五)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深入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构建多层次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从上游供应商到下游销售商的全流程信息共享。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无线射频识别等先进技术装备,鼓励仓储企业建设智能化立体仓库,扩大自动分拣、快速分拣、智能配货等仓储物流技术的应用范围。鼓励配送企业统一安装具有导航定位、运力资源调配、全程揽派货物、实时路径规划等功能的智能车载设备,实现对物流配送车辆、人员、环境及安全、温控等要素的实时监控和反馈。推广智能信报箱、智能快件箱等收投终端和无人机、无人车、智运快线等先进配送技术的应用,推动新零售背景下末端配送的智能化改造。

(六)构建科学的现代物流统计体系,加强物流行业统计工作。建立完善我市物流统计工作制度和网上直报系统。完善物流业统计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物流统计台账。加强统计信息预测分析,围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深化数据挖掘和分析,提高物流统计服务行业科学发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为我市宏观经济和物流运行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有力参考。

(七)推动资源型产品、制造业、农产品、医药、电商、商贸、应急、保税、绿色物流等专业物流的发展。

(八)优化行业政策环境。保障物流建设用地,健全土地利用制度,加大重点物流领域支持力度。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专班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可根据议题视情况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二)专班办公室总牵头协调推进,按职责分工跟踪服务。专班办公室负责汇总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责任部门调度。

(三)专班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现代物流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专班会议,认真落实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


附件2

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拟支持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项目内容

预期目标

牵头单位

配合

部门

投资规模(万元)

合计

省级资金

市县资金

企业资金

1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龙南市宏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功能区划合理,统筹区域商贸、邮政、供销、物流快递等资源,逐步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打造市域内统一开放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快递包裹中转分拨工作。

2)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智能化作业,改变传统人工作业模式。配备分拣输送设备、货架、叉车、标准化托盘(周转箱)、条码扫描、仓储管理等设备,满足集仓储、组配、分拣、加工和集散等功能于一体的要求。

时间节点:2025年10月前完成配送中心的设备采购、场地装修,2025年12月前整合相关经销商,专业装卸作业设备并投入运营。

1)以龙南综合物流园(南区)为载体,建成综合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其中大件货运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引入零担专线,整合多家物流企业;快递分拣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整合多家快递公司;商贸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具备快消品配送、冷链、农资批零等经营业态。配送中心实现县域内20%以上物流资源整合。

2)整合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配送中心全年配送量占全县全年配送量20%以上。

3)推动农村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各乡村站点形成物流快递链条,乡(镇)当日达,行政村隔日到,偏远乡村2天内送达(派出),24小时内配送至村级物流服务网点。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

695

195

0

500

2

“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龙南市分公司

1)建设第四方供销集配中心,充分利用供销网络资源,采用供企合作模式,引入快递、快消品、农产品、农资等2种以上经营业态。以集配中心为核心,与现有社会物流配送企业进行合作,充分整合市内仓、货、车、线路、网点等资源,推进县域内设施设备、产品运销、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市乡村集中配送业务。

2)各乡镇建设或改造乡镇物流中转站、村级末端服务网点,实现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整合3家快递公司业务,统一在中转站办理配送服务,同时将日用快消品和农资商品的配送服务一并纳入乡镇中转站(村级服务网点)。对乡镇村网点门店招牌款式和名称进行统一规范,配备专人管理,完善服务功能。

时间节点:2025年11月,完成“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搭建。2026年6月,投入运营。

1)建设供销集配中心,提升“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体系建设,完善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功能。

2)整合构建乡镇、村供销集配网点,提升网点覆盖率,实现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市供销社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55

80

0

175

3

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龙南市分公司

利用现有的村级益民社、便利店、农村电商、快递服务网点,引导供销、邮政、交通、物流等市场主体共建共享末端网点资源。推进末端服务网点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规范网点内部设置,配备电脑、货架、打包工具、监控等设施设备,实现与县级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配备工作人员管理,具备货物存放、收寄功能,统一标牌、明示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电话上墙等。

时间节点:2025年8月前完成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工程,2025年10月前完成初步的乡村末端配送网点的设备采购、场地装修。2025年12月投入运营。

提升改造14个乡(镇)配送中转站,107个村级配送末端服务网点。实现村级网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乡镇中转站改造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村级网点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末端网点提供快递收发、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农产品购销等综合服务。引入城乡快递、大宗快消品、农副生鲜、农资等2种业态以上,末端网点共享率达到20%以上;使得县域物流配送成本明显降低、配送效率大幅提升,实现包裹快件、大件物流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到乡镇配送站点24小时内完成。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115

45

0

70

4

县乡村共同配送项目

龙南市宏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推动全市区域内各类商品经销商、代理商将其商品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统仓共配。

2)引导城区及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小店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统一订货,再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提供统一配送服务。

3)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种植户、养殖户)纳入统仓共配范围。

时间节点:2025年9月前建设开放共享的县域共配服务中心,2025年11月前完成设施设备采购,2025年12月投入运营。

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统仓共配中心,将乡镇物流中转站点、村级末端网点作为统仓共配载体,建设“一区一仓配、一乡一中心、一村一网点”。整合建设开放共享的县域共配服务中心,实现统仓共配中心商品数量1000种以上,乡镇商贸中心500种以上,村级便利店50种以上,统仓共配总量达到全市货物销售额的10%以上。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150

30

0

120

5

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

龙南市宏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整合我市现有物流配送车辆资源,对符合县域物流标准化车队建设要求的配送车辆进行信息化改造,纳入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统一调度。

2)建设标准化配送车队(主要为4.2米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车),推进节能环保物流车更大范围普及应用,配送车队外观统一标识、图形,特征醒目。

3)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标准化改造,配备标准月台、货架、叉车、托盘、充电桩等设备,乡镇中转站及末端服务网点购置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

时间节点:2025年6月前完成车辆与信息设备采购、统一喷涂标识,2025年10月前完成车辆数据信息与信息平台对接,2025年11月全面运行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器具。

1)组建一支标准化配送车队不低于20辆,推广使用符合城乡配送车辆技术选型要求(4.2米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车)的厢式货车和冷藏车等,车辆外观字样、图形、特征醒目,印有“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等字样。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集中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一管理,配送车辆配备GPS定位,接入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统一调度,平台支持配送车辆、行车路径采用自动调配,标准化系统使用率达到70%,标准化车队使用率达到60%。

2)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高标仓,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中转站及末端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带托运输、与村级网点之间带筐配送,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设施使用率在60%以上。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250

60

0

190

6

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龙南市宏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能够正式投入使用,运行效果良好。平台应具备资源整合、仓储资源和配送信息资源服务、订单管理、仓储管理、配载管理、车辆调度、路径优化、车辆监管、运力调控等管理服务功能。物流配送中心企业、试点实施企业、网点大部分接入运营平台。可与关联服务平台信息对接,系统间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县、乡、村三级商贸和物流节点的数字化连接。

时间节点:2025年7月前完成信息平台的设备采购、平台软件研发与调试,2025年10月前完成信息系统试运行,并与车队等其他实施单位做好信息数据对接与指导,2025年11月全面试行。

搭建一个县级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平台可提供WMS、TMS、OMS、视频监控、数据展示等功能服务,实现与零担专线系统、仓储系统、快递分拣系统、物流配送系统相互连接。对外方面,可实现与上游经销商、代理商的订单信息互通,也可实现乡镇物流配送站、村级服务网点通过用户权限下单,对内方面,可实现仓储、运输等具体运营调度功能。相关系统使用率达60%以上。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供销社

130

30

0

100

7

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

龙南市宏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冷藏(冻)间,配送环节配备冷藏车,末端网点配备冷藏柜。冷库建有满足物品时空温度要求的功能区,包括但不限于低温穿堂或封闭月台、预冷间或复冷间等;冷库门配备有与运输车辆对接的密封装置、防撞设施;冷藏车、冷库内外配备必要的温度数据采集终端和温度监控系统。

2)引入知名冷链物流运营企业,围绕市域内特色农副产品,与企业共同建设龙南市的县域冷链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市域内农业经营主体和冷链物流企业加强合作,构建产地移动冷链物流设施运营网络,缩短农产品采后进入冷链物流环节的时间。

3)以现代化信息手段助力农产品产销打通线上线下两条线,冷链物流项目积极与电商平台合作,积极响应本地的电商进村政策,加速农产品的流通。

时间节点:到2025年10月完成物流配送中心冷藏间配送环节末端网点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2025年11月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持续运营。

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围绕服务农产品产地集散、优化冷链产品销地网络,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立完善的冷链物流管理体系,包括冷链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实现全程可追溯,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质量。聚焦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最后一公里”,补齐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供销集配中心配备大型冷库、乡镇建小型冷库、村级末端网点设冷藏陈列柜/冷柜 ,冷库冷藏车使用率达到10%。

市供销社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60

60

0

200

合计

1855

500

0

1355


附件3

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监督约束机制,保障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供销联社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物流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是指按照县域物流体系建设试点的相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申报,设区市财政局、商务局、供销联社联合推荐,经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公开竞争后确定试点县并以所在地企业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通过省级专项资金引导建设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专项项目。

第三条我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供销联社共同管理。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本辖区内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公开公示

第五条在政府网站公示,对项目企业选择遴选、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管理制度、日常监督指导等内容进行公示。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方式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制定专班机制,履行统筹项目管理职责。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建立专班制度,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困难及问题,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第七条采取现场结合材料审核的方式开展项目管理。

第八条对项目开展中存在进度严重滞后、发现问题突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上级牵头部门。

第九条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独立第三方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条我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到期后,由工作专班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待全部项目验收完成后向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申请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意见报省财政厅。

第十一条项目验收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成效、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资金支付流程、资产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问题、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五章   项目清单管理及入库企业管理

第十二条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录入县域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库,储备库企业采取动态管理模式,宜进宜出,共同推进项目有序实施。

第十三条针对已纳入县域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库的企业,如在当年度发生重大违法或因企业自身原因产生重大负面舆论影响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协调牵头部门将企业从县域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库中剔除。

第十四条对已入库的项目需进行变更的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报备申请进行调换。

第十五条对已完成申报且获批的子项目清单,在不变更原有建设目标与成效的情况下,需进行微调的项目经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批准向牵头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对已完成申报且获批的子项目清单需进行调整的需先请示牵头部门,经牵头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项目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未按照本办法执行导致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出现进度滞后等一般问题的,由工作专班下令整改并进行通报。

第十八条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专班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及项目牵头部门;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核减、收回或者停止拨付资金,暂停其申报资格,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省级预算内投资的;

(二)转移、侵占或者挪用省级预算内投资的;

(三)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

(四)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而不及时报告的;

(五)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的;

(六)拒不接受依法进行的评估督导或者监督检查的;

(七)未按要求通过在线平台报送项目实施情况的;

(八)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市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中,对本办法涉及的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市政府视情况做相应调整后,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1231日,在此期间新修订印发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动失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工作专班共同执行,共同解释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30日印发

http://www.jxln.gov.cn/lnxxxgk/c100752/202412/035797d8fc2641308daacf2fb330a57c.shtmlhttp://www.jxln.gov.cn/lnxxxgk/c100752/202412/035797d8fc2641308daacf2fb330a57c.shtmlhttp://http://www.jxln.gov.cn/lnxxxgk/c100752/202412/035797d8fc2641308daacf2fb330a57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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