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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南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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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龙南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修订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更好发挥政策资金杠杆敲动作用,助力企业加快发展,对《龙南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政策》(龙开办发〔2023〕54号)进行修订完善。

二、政策主要内容

第一条  推动企业营业收入、产值上台阶。规上工业企业达到投资合同书约定的产值或营收前提下,对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产值同时较上一年度相比,以1000万元为一个层级,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0.5万元;如企业营业收入、产值同时突破多个层级的,奖金以相应层级累加计算;对营业收入超3亿元(含)且其产值达营业收入90%(含)以上企业,则相应奖励翻倍;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企业本条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营业收入超3亿元(含)企业本条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如对享受其他营业收入优惠政策企业,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第二条  推动龙头企业跃升奖。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5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如受奖励企业产值达营业收入90%(含)以上的,则相应奖励翻倍。

第三条  推动新入规企业产值上台阶。新增月度入规企业达到投资合同书约定的亩均产值或亩均营收前提下,对其2024年产值达2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达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20万元。

第四条  推动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对新增实现入库且当年累计完成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一个项目,分批次入库的,按一个项目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企业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且企业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按项目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05%予以一次性奖励。如受奖励企业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则相应奖励增加20%。

第五条  享受本政策第一、二、三条的企业,其2024年度利润总额必须为正且不低于上年度利润总额;另对2024年新增月度入规企业仅可享受本政策第三条。企业营业收入、产值、利润总额、入库投资金额等指标以市工信局、区经发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审定为准。

第六条  本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拖欠职工工资等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及违反相关法律(有失信行为记录)和对上级反馈环保问题拒不按期整改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奖励。企业申报奖励、兑现奖励时必须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已停产、注销、被并购企业不予兑现。对应在龙南申报的企业产值、营业收入、税收转移至其他地方的,一经查实,将对已兑现的各项奖励、补贴予以追回。

第七条  本政策兑现由龙南主工办牵头负责审核办理,会同区经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程序将审核意见推送至龙南惠企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金兑付,奖励资金50%用于奖励企业高管。如上级对企业产值、营业收入、利润进行奖励要求区市配套的,本政策奖励视同配套。

第八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此前出台的《关于印发龙南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政策(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龙开办发〔2023〕54号)同时废止,本政策仅适用于兑现2024年度工业企业发展奖励。

第九条  本政策由龙南工业倍增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责解释。

三、政策修订事项说明

与2023年版相比,修订完善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删除了“推动企业税收上台阶奖励”设置;二是考虑五经普工作已结束,删除“推动企业利润上台阶、第四条推动企业工业增加值上台阶等2条奖励”设置;三是将营业利润总额指标设置为兑现若干政策整体前置条件,即利润总额必须为正且不低于上年的奖励兑现前置条件;四是统筹考虑企业营业收入、产值贡献,综合设置“推动企业营业收入、产值上台阶”奖项,增加对营业收入超3亿元(含)且其产值达营业收入90%(含)以上企业,给与奖励翻倍;五是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设置推动龙头企业跃升奖,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六是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加快项目推进,设置推动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奖;七是考虑对新入规企业已有单独的入规奖励,对原政策第五条推动新入规企业产值上台阶奖励金额下调10万元。


解读人:龙南市工信局黄浩  1817976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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