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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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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持续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化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根决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态势。根据赣州市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赣市建专委20233)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赣市建安办20238)文件要求,在全市开展2023年第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

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偕为组长,执法稽查大队队长肖京为副组长,分三个检查组:

第一组:蔡志扬、钟东明、欧效鸯

第二组:廖福、曾伟民、林、钟建东

第三组:谢清化、廖总胜、赖日辉

二、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336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照这次大检查的标准,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等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于36日前报龙南市住建局执法稽查大队办公室。

2.组织检查阶段(2023372023331日)。我局分三个检查组开展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进行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和扬尘治理问题将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并立案查处。

3.整改销案阶段(2023412023421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回复并销案,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我局将组成督查组进行立案调查“回头看”,并依法进行查处。

三、检查内容

1.落实文件方面。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情况;二落实全国、全省、赣州市、龙南市等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聚焦“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负责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切实提高“两会”期间的重视程度的情况;对房屋市政隐患排查整治旬报制度及《赣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领域火灾防控文件落实情况》等制度文件落实的情况;《龙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要点》落实的情况。

2.工程质量方面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把控好工程质量的各个环节部位,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切实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的落实情况;是贯彻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实手册与安全隐患排查和制度措施、日常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的情况;是落实对“开裂、防渗”防治的响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审,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单位防渗漏、开裂专篇编制等落实情况;是实行混凝土工程举牌验证制度,对预拌混凝土进场和混凝土试件制样、养护、送检等四个环节旁站见证,举牌验证结论、各批次预拌混凝土进场环节影像资料,各批次混凝土试件制作、养护、送检影像资料等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对在建项目安全教育日、“四小”培训、事故警示教育、三级安全和安全技术交底等情况;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对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落实全国“两会”期间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值班值守情况;三是强化安全意识,对“三类事故”及《赣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三类事故”安全管理要点》、极端天气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四是进一步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的辨识、方案编制、论证、实施、验收的安全监管,特别是“两会”期间,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动工前提前报备制度,充分利用“危大工程”子系统应用落实情况;

4.扬尘治理方面按照《江西省建筑工地扬尘检查标准》,严格工地扬尘污染监管,督促在建工地切实做到“六个百分百”。检查现场封闭围档、车辆冲洗、洒水雾炮抑尘、道路硬化、裸土覆盖、场地绿化“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扬尘设备使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认清安全形势。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意义重大。要充分认清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掌握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主动权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建筑领域安全生“六个全覆盖”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落实管控措施。加大对全市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专业承包单位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要列出清单、现场核查,及时掌握新的风险隐患变化,落实针对性安全防控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项目,要果断依法采取停工措施,严防“带病”施工。

3.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管控施工现场安全风险,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特别是“两会”期间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降节、安装、拆卸作业环节,深基坑、高坡土方作业环节,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作业环节,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重大风险,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附件:开展2022年第季度建筑施工项目自查情况表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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