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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业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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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业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已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现予公布。

该系列标准包括以下11个部分:

1.《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1部分:总则》(WH/T99.1-2023);

2.《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2部分:民间文学》(WH/T99.2-2023);

3.《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3部分:传统音乐》(WH/T99.3-2023);

4.《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4部分:传统舞蹈》(WH/T99.4-2023);

5.《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5部分:传统戏剧》(WH/T99.5-2023);

6.《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6部分:曲艺》(WH/T99.6-2023);

7.《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7部分: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WH/T99.7-2023);

8.《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8部分:传统美术》(WH/T99.8-2023);

9.《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9部分:传统技艺》(WH/T99.9-2023);

10.《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10部分:传统医药》(WH/T99.10-2023);

11.《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第11部分:民俗》(WH/T99.11-2023)。

上述标准自2023年9月29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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