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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管委会2022年早稻生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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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我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龙办字〔2022〕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委实际,就2022年早稻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完成2022年我委早稻种植面积任务80亩(根据各社区实际情况,6个社区的生产任务为:金都18亩、新生9亩、中山12亩、文化12亩、新都20亩、五里山9亩)。    

二、工作措施

(一)狠抓目标任务落实。各社区要紧盯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落实,抢抓时间把面积全面落实到户到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各社区要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台账具体到组、农户和田块。

(二)做好早稻育秧准备工作。各社区要组织干部深入村组,落实干部包干负责制,帮助引导种植户和农户计划准备好秧田,准备好早稻粮食种子,安排好育秧事宜。

(三)实行早稻种植补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关于下发<粮食生产县级奖补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继续实行早稻粮食种植补助政策。一是抛荒地复耕复种补助。对新开垦抛荒耕地且种植了水稻的村集体给予250元/亩一次性补助,对弃耕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二是农机购置累加奖补。对购置国家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发展水稻生产的村集体,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再由市财政统筹资金进行本级累加补足购机总额50%。三是早稻集中育秧奖补。对早稻育秧3亩以上(含)并兜底托管种植早稻的村集体给予2000元/亩补助(秧田面积的认定:按培育种植15亩大田用秧折算为1亩秧田进行奖补,也可用播种量来折算秧田面积,即每播种15公斤杂交稻种子为1亩秧田进行奖补),每村育秧奖补2万元封顶(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早稻育秧)四是粮食种植奖补。按照“谁种谁得,多种多得”的原则,鼓励发展规模化种植,“双季稻”栽培,按早稻、晚稻实际种植面积分档奖补,种植一季稻(中稻)则不享受奖补,对种植早稻、晚稻50亩(不含)以下的,每季各奖补100元/亩;对种植50亩至100亩(不含)的,每季各奖补150元/亩;对种植100亩以上(含)的,每季各奖补200元/亩。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城市社区管委会早稻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科干部宋兵兵同志担任,赖海锋、廖永红、陈金晶、利晓达、廖泰锋、钟晖、曾少波等同志为成员。专班负责组织协调粮食生产,开展技术指导,联系农机设备,督导各社区早稻生产工作开展、任务落实、收集汇总数据、上报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要通过宣传单、宣传栏、宣传横幅、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管委会和社区两级干部进村入户、召开户主会深入开展粮食生产安全、早稻种植补助、耕地地力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种粮意识和积极性。

(三)严格督查考核。突出粮食生产考核作用,把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各社区综合考评,并与干部工作绩效挂钩。专班要加大对粮食生产工作的督查,强化对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任务的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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