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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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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赣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严格落实《江西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八条措施》赣州市委办、赣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赣州市为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正面清单>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龙南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坚决杜绝一切无关事务(活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动避免非教育类事务(活动)进校园共同维护校园安宁

严格审核,确保工作实效严格落实《龙南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若干措施,坚持凡进必审,从严控制。所有进入中小学校园或要求中小学师生、学生家长参加的社会事务(活动)严格按照《龙南市“进校园”事项审批制度》,按规定填报《正面清单“进校园”事项报备单进行审核报备未列入正面清单、未经审批同意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经审核同意进校园的事务(活动)市教科体局书面通知相关学校建立《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工作台账》,确保进校园的各项社会事务(活动)每年只减不增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三公示公开强化工作督导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情况纳入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内容。市教科体局定期对进校园的各项社会事务(活动)进行公示公开并开通投诉举报电话0797-3559575网络反映渠道rsg355957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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