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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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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江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赣教督委字〔20208号)、《江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赣教督字〔20223号)精神,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确保我市2024年顺利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职责,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江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计划表》(赣教督办字〔202118号)部署安排,落实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要求,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学前教育监管机制,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确保我市于2024年按要求通过国家级评估验收,实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

、评估对象和范围

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

、评估申报基本条件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

、达标方式

根据每一项指标的达标要求进行评估,其中A”类指标为18项,必须达标;“B”类指标为9项,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达标。

、主要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短板,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突破阻碍我市顺利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瓶颈,大力实施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五项任务”。

()兴建园所,保障学前学位供给

进一步完善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覆盖城乡、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城区公办园建设,着力优化乡镇学前教育布局,大力扩充学前教育资源,预计新增学位4650个。

1.推进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推进实施城区幼儿园新建项目。在金水大道老气象局地段新建第七公立幼儿园(6个班180个学位);在狮山片区新建第八公立幼儿园(18个班540个学位);在龙翔片区新建第九公立幼儿园(12个班360个学位);在悦龙湾择址新建第十公立幼儿园(12个班360个学位);将原勤业职工子女幼儿园改建为龙南市幼儿园勤业分园(8个班240个学位);推进实施第五公立幼儿园二期工程,完成征迁保障用地(新增3个班90个学位)。预计共新增学位1770个。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龙南旅发集团

2.优化乡镇公办幼儿园布局。在人口相对密集的较大乡镇,优化公办园布局,解决学位不足和分布不均问题。在里仁中心小学原址改建里仁镇第二公立幼儿园(9个班270个学位);在杨村镇杨村香菇市场新建杨村镇第一公立幼儿园(6个班180个学位);在渡江镇莲塘村新建渡江镇第二公立幼儿园(9个班270个学位);在东江片区新圳江头区域新建东江乡第一公立幼儿园(12个班360个学位);在龙南镇杨坊红岩片区新建龙南镇第一公立幼儿园(9个班270个学位)。预计新增学位共1350个。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龙南旅发集团

3.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移交工作。推进石人花苑小区(6个班180个学位)、高铁花苑小区(6个班180个学位)、江南院子9个班270个学位)、华屹瑞府(9个班270个学位)、万达广场泰达城(21个班630个学位)等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并运转良好。预计新增学位共1530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教科体局、市发改委、龙南旅发集团

(二)强化保障,配齐配强教师队伍

4.加大新增幼儿教师招聘力度。依据《赣州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办法》,核定公办幼儿园的教职人员总量,按照国家评估标准,落实教师配备标准,分三年新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380人,其中2022年招聘80人,2023年招聘150人,2024年招聘150人。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财政补足缺额教师经费。对编制不足部分,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采取市编制部门用人备案的方式逐年予以补充解决。在教师未补足之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足缺额教师,并根据《赣州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确保公办幼儿园用人需求。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科体局

6.保障教师待遇水平。督促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通过政府奖补方式鼓励民办幼儿园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现同工同酬。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科体局、市公积金中心

(三)规范管理,健全学前教育监管机制

7.理顺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年度考核机制。针对公办幼儿园,每年持续更新完善《龙南市公办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以加强对公办幼儿园日常业务工作的指导,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针对民办幼儿园,形成“幼儿园本园业务主管学校局业务主管股室”三级监管机制,将民办幼儿园监管任务落实到人,强化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开展一年一度的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二是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机制。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深入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形成市级督导评估报告,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全覆盖。是严格落实标准化幼儿园认定制度。根据《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分年度推进全市标准化幼儿园认定工作。2022年,全市标准化幼儿园达标率达到15%2023年达标率达到30%2024年达标率达到50%2025年达标率达到70%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

8.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构建涵盖教科体、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卫、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职能的学前教育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联防联控台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幼儿园安全监管问题,并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进行检查指导并督促整改。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9.严格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格民办幼儿园首次审批与续批程序,现存面积不达标、教师配备不达标、设备设施落后、“小学化”倾向严重、保教保育质量低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限期一年整改到位,如仍未达标则按规定取缔关停。县域内全面消除无证园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联合发力,提升保教保育质量

10.构建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体系。建立市、(镇)、村(社区)三级示范园和结对帮扶体系,引领各级各类幼儿园科学保教。推进城镇与农村、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同步提升。聚焦规范管理、师资队伍、课程改革、质量监测、科学保育、家园共育等六个关键因素,通过实践探索和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

11.开展质量提升系列活动。实施《龙南市20212024年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方案》,开展我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保教要求,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优化幼儿一日活动安排,探索富有龙南特色的游戏课程模式,保障儿童的游戏权利,促进幼儿全面和谐成长。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坚决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加强家园共育,提升家长科学育儿理念。以基地园+实验园模式,开展市级示范与片区教研相结合的教研活动,以优带弱,辐射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全面提高我市各幼儿园管理人员与保教保育人员专业素养,打造优质示范园,促进我市学前教育质量普遍提升。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

12.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激励机制。成立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引领学科教师全面成长。成立学前教育管理干部人才库,培养并储备优秀管理人才,推进幼儿园园长选拔任用机制。加强教师培训、教研指导,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水平。将幼儿园教师持证率列入公民办幼儿园年度绩效考核与年检考评中,督促各幼儿园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暂未持证的教师通过培训学习考取幼儿教师资格证,逐年提高专任教师持证率。通过派驻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园支教、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综合奖补等方式帮助民办幼儿园提高教师持证率,确保2024年公民办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规定标准。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

13.改造提升幼儿园办园条件。根据各幼儿园现状,建立幼儿园改造提升项目库,逐年有计划地落实幼儿园园所环境改造、设备设施更新、教玩具图书添置等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创设适宜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室内书香、雅致、童趣,户外自然、生态、野趣的游戏学习环境。鼓励各幼儿园充分挖掘区域资源,打造实施园本课程,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

(五)保障投入,出台资金扶持计划

14.财政投入到位。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安排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按照学前教育支出功能科目核算统计本级政府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债券资金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科体局、市发改委、龙南城控集团〕

15.严格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落实不低于省定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00//年)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200//年)。小规模乡镇公办幼儿不足100人按100人补足生均公用经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科体局

16.落实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政策。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参保奖补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5)等相关文件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最新“五险一金”缴纳标准,为全体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给予教职工每人每月150元奖补,奖补资金直接补给教师个人。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7.落实分类综合奖补等扶持政策。健全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类综合奖补机制,每年按照《龙南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及管理细则》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评估,第一等级占10%,第二等级占20%,第三等级占50%,其他为第四等级,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综合奖补(第一等级600//,第二等级400//,第三等级200//)。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迎评步骤及程序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按照本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202314月)

1.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迎评领导小组。

2.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印发《龙南市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3.深入宣传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迎评浓厚氛围。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幼儿园业务培训,把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吃透评估细则,明确工作职责。

4.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江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逐项摸底自查找准差距,明确工作方向,拟写摸底报告。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3520242月)

1.召开市迎评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评估工作,明确目标要求,清单量化部门责任任务。

2.召开全市幼儿园园长及幼儿园迎评工作人员培训会。

3.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对照评估工作任务清单,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认真整改,确保全面达标整理报送佐证材料报市教科体局督导室。

4.对照创建标准,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

5.市教科体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迎评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和完善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

6.市政府对本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自评,达到评估标准要求后,向赣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初核申请,报送自评报告,提交申报表;向赣州市政府与相关部门汇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报送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材料,社会认可度调查实施方案及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结果分析报告。

第三阶段:迎接赣州市级复评、省级督导评估、国家审核验收阶段(2024312月)

1.迎接市级复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向赣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对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复评工作,并根据赣州市复评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市级复评提出的整改要求。抓实问题整改针对赣州市政府核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倒排任务完成时间表,确保按期逐项整改到位。

2.迎接省级督导评估。市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开展一次省级督导评估前模拟督查,查漏补缺,针对性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省级评估。接受省级实地核查评估,确保高质量通过省级评估。根据省督导评估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认真整改落实,为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实地核查全面做好准备。

3.迎接国家审核验收。市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国家评估验收前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列出问题清单,进一步补齐短板,改进工作,完善迎评资料。精准操作,全面落实好国家督导检查组每一个工作流程的工作。向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评估验收。集中力量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整理完善各项迎评档案资料,全面做好接受国家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总结提炼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实现龙南市学前教育规范化科学化高质量发展。

、组织实施

(一)建立长效推进机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南市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研究解决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教科体局,具体负责全推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单位、乡镇的教育工作职责,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职能部门、城市社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参照发达县(市、区)做法,实施区市领导挂点联系学校“一对一”结对帮扶机挂点区市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定期调度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挂点幼儿园推进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城市社区〕

(二)对标对表全力攻坚。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高质量发展教育指数考评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评分细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年度计划和路线图,认真开展自查和摸底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供迎评佐证材料,努力创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评估要求。充分发挥新闻舆论主阵地的正确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创新内容生产,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工作氛围。〔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教科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城市社区〕

(三)严格督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教育评价、监督、指导,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建立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确保取得实效。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发展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现单位和个人推进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等影响督导评估工作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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