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龙南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龙南市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涉农法律法规;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指导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及农村环保能源、农垦、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主管全市果苗调运工作,参与果苗质量督查;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项目规划,提出相关支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安排意见,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四)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实用人才科技教育。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五)加强农业执法的力度;做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工作;负责查处坑农、损农、害农的案件,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市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六)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农业行业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动植物内外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兽药、饲料、兽医卫生监督以及渔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
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农业农村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九)贯彻执行畜禽屠宰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辖区内畜禽屠宰行业具体产业政策的落实措施,按上级规划做好辖区内规划的实施工作
(十)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监督指导农业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饲料企业、粮食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安全管理;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拖拉机(变型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平安渔业”“平安农机”活动组织实施。
(十一)审批或申报农业、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上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项目安排、计划审批;督促检查、验收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龙南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01人,其中在职人10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221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8174.22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3207.79万元,增长21.43%;本年收入合计18174.22万元,较2021年增加3207.79 万元,增长21.43 %,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115.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增加7479.8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较上年增加821万元,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2831.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较上年减少362.8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减少823.1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174.22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8174.2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8174.22万元,较2021年增加3207.79万元,增长21.43 %,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115.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增加7479.8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较上年增加821万元,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2831.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较上年减少362.8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减少82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74.96万元,占7.2 %;项目支出16899.26万元,占92.98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28.57 万元,决算数为1817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57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4万元,决算数为7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 %,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较上年减少。
(二)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84.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受污染更低安全利用治理项目增加44.79万元;农用地污染治理项目增加79.4万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项目增加59.72万元;受污染耕地治理经费增加0.38万元。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28万元,决算数为760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87%,主要原因是:交通沿线村点建筑立面整治提升项目增加3020.55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10.03万元,决算数为655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10.43%,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拨款具有不确定性,年初预算只是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项支出数和市本级安排的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社会事业、农田建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款项的支出数,而决算数包括农业支出中上级安排的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社会事业、农田建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款项支出和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科目、其他农业项目支出及农林水支出的其他农业农村科目的支出,且支出金额都比预算数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决算相差幅度很大,主要增加有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龙南市赣深高铁、大广高速复线沿线环境整治项目资金、设施蔬菜建设奖补资金)共计1349.33万元;防灾救灾项目增加112.07万元;农田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增加684.1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设施蔬菜建设奖补资金)共计 1007.7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99.87万元。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2万元,决算数为75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7.42%,主要原因是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资金增加。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821万元。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2783.84万元,决算数217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2%,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较上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4.96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1049.69万元,较2021年减少232.12万元,下降19.04%,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3万元,较2021年减少155.83万元,下降53.9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较上年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04万元,较2021年减少68.33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医疗费补贴较上年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37万元,决算数为2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1.6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5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主要为:无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0.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8.4%,较2021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减少相关单位及企业交流往来。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92批,累计接待126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上级单位工作检查、正常公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计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与全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85.7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83万元,下降53.9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较上年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5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542.8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68.30%。
组织对“2022年度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将农业产业提升作为助推群众增收的关键举措,深入激发并不断增强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内生发展动力,聚力支持鼓励有劳动力的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家庭充分发展产业,持续增加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收入。
通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稳定种粮农民积极性。补贴粮食作物面积达12.31万亩,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发放率达100%。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达100%。补贴资金到户时间9月30日前,补贴资金执行率达100%。使用资金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粮食补助面积保持稳定,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保持稳定。农民对补贴政策落实满意度达90%。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54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56.38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龙南市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1月31日挂牌,是市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文秘股)、农业股(种养殖业管理股)、农村股、项目股(科教股)、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粮食流通管理股等6个股室;下设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职工100人,临聘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221人。
龙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绩效目标监控开展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上半年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基本实现了年初预定的绩效目标。1-12月完成新农村建设点88个,占全年任务的100%,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5105亩,全面完成全年任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亩,粮食、蔬菜、畜牧水产品产量稳步提升,农业风险保障水平高于上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覆盖面达90% 、完成农产品抽样检测1920批次,完成任务实现,抽样检测合格率达98%;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全部及时发放到位;农村土地承包和三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和受益对象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我单位严格履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大额支出/重大项目),2022年我单位项目由业务科室做出项目实施方案明细,上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经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再实施。为做好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采取单位自评的方式,对2022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对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充分运用分析评价改进单位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部门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截止2022年年底资金执行率88.59%,完工项目验收率达到100%。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执行率为年初预算数的87.06%,其他资金执行率为年初预算数的99.63%,综合评价为优。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我部门全年项目批复金额34050.50万元,全年执行数30164.7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率88.59%,预算执行率存在一定偏差。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造成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资金下拨较迟,造成项目报账不及时,资金支付不及时;二是部分项目实施不及时,导致部分财政资金申拨滞后,存在延期支付情况。要全面完成全年预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必须强化项目实施调度,使业务科室自觉参与到绩效管理当中,年中对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项目执行情况,发挥财政资金实际效果。
六、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将自评结果反馈至各业务股室,并明确整改落实期限,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编入本年度决算依法予以公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2022年度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2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部门评价报告2022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部门评价评分表2022年龙南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部门评价报告 (一次性补贴)部门评价评分表 (一次性补贴)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报告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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