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龙南区市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流程、管理责任,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南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龙开办发〔2023〕5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政府投资作为一项重大政府职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力抓手,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供给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制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全面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依据
2019年,国务院公布《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对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要求进行了明确,将政府投资管理纳入法治轨道。2021年8月《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龙南在充分衔接本市改革实践成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借鉴各县(市、区)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办法》,于2023年10月11日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市属国有企业实施的非经营性项目参照执行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变更、政府投资项目验收、项目监督、附则七个章节,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定义、投资安排方向、投资决策程序、项目实施、变更、验收、监督等方面要求,主要包括:
(一)总则。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政府投资的资金投向、职责划分等。
(二)政府投资决策。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部分主要明确了政府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审批决策要求,规范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编制要求以及适用简化程序的范围。
(三)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三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主要明确了项目开工条件以及招标、成本管控、资金支付、合理明确工期等要求。
(四)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变更主要明确了工程变更范围、变更程序等要求。
(五)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第五章政府投资项目验收主要明确了验收时限、项目移交等要求。
(六)项目监督。第六章项目监督主要明确了信息监督方式及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项目单位等各单位法律责任
(七)附则。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了国家、省、赣州市对政府投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及《办法》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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