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企业用工保障、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
2.动态管理、失业保险金征缴及发放;
3.就业创业服务、就业信息服务与统计监测;
4.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审核、发放和回收;
5.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职业培训项目、职业技能鉴定;
6.人才交流、技术工人交流、其他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等;
7.大学生见习岗位统计、审核和管理工作;
8.就业扶贫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龙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内设处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就业帮扶办、财务室、用工办、就业股、人才服务股、培训股、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失业保险股。
编制人数小计2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29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9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9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龙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407.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7.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8.17万元;其他收入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3.2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龙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407.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1.4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1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9.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0.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6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9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7.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8.6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638.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万元;农林水支出1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5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万元;其他支出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84.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3.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8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6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龙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957.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8.1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万元;农林水支出1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5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84.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3.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8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18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1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9.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0.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6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4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7.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8.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188.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龙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龙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5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 25万元,预算办公椅2张0.5万元、复印纸1.6万元、其他印刷服务5万元、文件柜4组0.2万元、办公桌2张0.7万元、台式计算机14台14万元、A4黑白打印机10台2万元、空调机2台1万元;工程预算 0 万元;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辆,具体为:无。
(九)就业帮扶车间运行费补贴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⑵立项依据:赣扶字[2019]15号、龙人社发〔2023〕1号。
⑶实施主体:龙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⑷实施方案:对已认定并保留的扶贫车间发生的房租水电等运行费进行补贴,按每个扶贫车间500元/月的基数,每吸纳1名拥有我市户籍贫困人员务工按50元/月的补贴标准予以发放,全年合计最高2万元。
⑸实施周期:202401-202412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58.2万元。
⑺绩效目标:促进帮扶车间正常运行,维护生产,保持盈利,帮扶更多的脱贫劳动力就业。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龙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四)就业管理事务: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就业补助: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九)公益性岗位补贴: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十)就业见习补贴: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十一)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贴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六)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十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十八)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反映财政用于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改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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