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政策性住房工作。3、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4、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5、负责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6、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房屋交易、租赁与物业服务等行业活动的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行业资质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7、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8、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9、监督管理全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承担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工程验收工作;承担编制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全市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10、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全市燃气行业市场准入管理。11、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工作。12、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1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1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15、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执法监察工作。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处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与房屋征收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防与建筑业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编制人数小计5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5人。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0人,行政在职人数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4人,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69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2.69万元;其他收入1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369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2.6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98.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4.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7.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2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92.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8.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469.8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20.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83万元;其他支出1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0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2.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22万元;资本性支出469.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2.9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390.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2.6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20.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8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98.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4.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7.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2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92.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8.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469.8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2.0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84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为:人员比2023年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6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9.8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 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九)成本性支出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保障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经测算,成本性支出预算金额约为38270200元。
⑵立项依据:2024年预算草案
⑶实施主体: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
⑷实施方案:保障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经费和业务工作开展,保障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⑸实施周期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382.7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保证我局重大项目工程、城市能级提升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等业务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7.9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3.91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不采购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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