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果公开>政府公报

龙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3期)

访问量: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2021年第3期(季刊)

 录

【市政府文件】

龙府字〔202145号龙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府办字〔202128号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龙南市2020-2021学年度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7

龙府办字〔202136号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调整方案》的通知…………..……...........8

龙府办字〔202139号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市促进国庆假期、第四季度商贸旅游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21

龙府办发〔202133号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市农业产业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知……………….…….……30

龙府办发〔202134号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市2021年油菜生产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40

【政务动态】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49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50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52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53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54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55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 56


龙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龙府字〔2021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彭江闽同志: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负责市政府党组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朱志勇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苏区振兴、军民融合、财税、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编制、应急管理、重点工程、区(市)属国有企业、兵役、统计、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南旅发集团、龙南城控集团。兼管市人社局。协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人武部、市委编办、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龙南建投控股集团、三南发投公司。

 臻同志:

负责对接海关总署对口受援、口岸、跨境电商、供销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乡村振兴、苏区振兴工作。分管市供销社。协管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联系龙南海关。

曹国俊同志:

负责对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口受援、通信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乡村振兴、苏区振兴工作。协管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联系“三南”无线电监测站、市电信分公司、市移动分公司、市联通分公司、市长途电信线路局、赣州铁塔分公司龙南办事处。

 翊同志:

负责金融、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企业用工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政务公开、民生工程、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区(市)属国有企业、机关事务工作。分管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民生办、市金融服务中心。协管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南旅发集团、龙南城控集团。联系赣州市医保局龙南分局、人民银行龙南支行、赣州银保监分局龙南监管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南建投控股集团、三南发投公司、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龙南分中心、龙南火车(高铁)站。

余美华同志: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妇女儿童、档案、精神文明、地方志、创卫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教科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科技创新中心、市融媒体中心。联系市史志研究室(市档案馆)、市红十字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总工会、市文联、市关工委、市广电网络分公司。

刘熙华同志:

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武警、外事、侨务、台办、保密、民族宗教事务、信访、社会稳定、退役军人事务、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兵役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信访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联系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民宗局、武警江西总队赣州支队执勤三大队、武警中队。

李俊锋同志: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旅游、自然资源、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人民防空、“三城同创”并侧重城区和园区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三创”办。

聂志通同志:

负责农业和农村、乡村振兴、城乡环境整治并侧重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林业、水利、气象、水文、民政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水保中心)、市民政局、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九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残联、市气象局。

曾祖腾同志: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开放型经济、非公经济发展、大数据发展管理、生态环境、稀土、电力、邮政、石油、烟草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通信工作。分管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稀土局、市大数据中心。协管市应急管理局。联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商联、龙南生态环境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分公司、市石油分公司、赣州稀土矿业公司龙南分公司。

【同时,为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市政府班子成员实行分管与协助负责协作配合制和AB岗负责制,即在分(协)管领导、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协(分)管、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AB岗具体安排为:朱志勇同志与周翊同志,朱志勇同志在应急管理方面与曾祖腾同志、刘熙华同志,卢臻同志与曹国俊同志,余美华同志与曾祖腾同志,聂志通同志与李俊锋同志互为AB岗。】

                                  2021101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龙南市2020-2021学年度乡镇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龙府办字〔2021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科学评价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根据《龙南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办法》(龙府发〔2011〕2号)和《关于开展龙南市2020-2021学年度乡镇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评的通知》(龙府办字〔2021〕31号)文件精神,政府组织考评组对2020-2021学年度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对桃江乡等6个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授予“龙南市2020-2021学年度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桃江乡人民政府、渡江镇人民政府、关西镇人民政府、东江乡人民政府、九连山镇人民政府、临塘乡人民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乡镇要以先进乡镇为榜样,按照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建设教育强市战略目标,认真解决好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着力把龙南建设成为赣州南部教育中心,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

2021811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南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调整方案》的通知

龙府办字〔202136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龙南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92


龙南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调整方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调整原则

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我市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订和调整收费标准,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依法履行污水处理企业成本监审、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确保政府制定污水处理收费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征收对象

(一)在龙南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达标污水的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地下水和从江河湖泊取水的自备水源用户)。城区污水集中处理规划区范围包括龙南镇、东江乡部分区域、里仁镇部分区域、桃江乡部分区域、渡江镇部分区域(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总图范围收取,凡是在城区规划范围内标注了用地性质的区域,铺设了供水管网后均应收取污水处理费。

(二)建制镇区域:杨村镇、九连山镇、武当镇、汶龙镇、关西镇、渡江镇、程龙镇、里仁镇等各建制镇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集镇规划区内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地下水和从江河湖泊取水的自备水源用户)。

三、征收、管理与使用

(一)主管部门和代征单位

1.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规划区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费的日常征管工作;

2.城区使用自来水的用水户,委托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和祥润自来水厂征收;

3.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水户,委托市水利局征收;

4.杨村镇、九连山镇、武当镇、汶龙镇、关西镇、渡江镇、程龙镇、里仁镇的集镇规划区内的污水处理费,由各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征收。

(二)资金管理与使用

1.污水处理费由代征单位按月收取,每月结算一次,所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2.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排污管网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等费用。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后使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3.代征手续费按龙府办批〔2010307号文件执行。

(三)严格杜绝重复收费

凡在污水处理费征收区域范围内向排污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污水的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地下水和从江河湖泊取水的自备水源用户),应按照规定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不再缴纳排污费;凡在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外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的,应缴纳污水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不缴纳污水处理费

四、减免范围

(一)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水质标准,且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免缴污水处理费;仍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

(二)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城镇贫困群众、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免缴1.5吨污水处理费;对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各乡镇中心敬老院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居民用水类减半收取。

五、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自202191日起执行。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龙南市征收污水处理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融媒体中心、龙南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区经发局、城市社区管委会、金塘新区管委会、龙南镇政府、里仁镇政府、桃江乡政府、东江乡政府、杨村镇政府、九连山镇政府、武当镇政府、汶龙镇政府、关西镇政府、渡江镇政府、程龙镇政府、龙南润泉供水有限公司、龙南祥润自来水厂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主要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城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是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宣传工作,通过在市广播电视台发布污水处理费征收公告和致用水户的一封信,并利用印发宣传单,宣传车、报刊、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提高用水单位和个人缴纳污水处理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奖惩办法,调动代收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对申请办理城市污水处理费减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初核。

(二)市发改委:负责按规定核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加强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工作,并做好征收宣传解释工作。

(三)市水利局:负责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四)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在市广播电视台对污水处理费征收公告等内容滚动播出。按照全省统一的宣传口径,组织、督促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龙南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总排口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市民政局:负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特困人员、城镇贫困群众、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各乡镇中心敬老院等减免单位和个人的资格证明。

(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提供重点优抚对象减免个人的资格证明。

(八)市住建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监督管理。

(九)市审计局:负责加强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情况的审计,严肃查处截流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防止损失浪费。

(十)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污水处理费的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费足额缴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十一)区经发局、城市社区管委会、金塘新区管委会、龙南镇政府、里仁镇政府、桃江乡政府、东江乡政府:负责经开区和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各自辖区内污水处理费征收的解释工作,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相关工作。

(十二)龙南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和龙南祥润自来水厂:负责按供水量(以抄表到户数据为准)将污水处理费足额征收到位,按月全额上缴市财政。

(十三)杨村镇政府、九连山镇政府、武当镇政府、汶龙镇政府、关西镇政府、渡江镇政府、程龙镇政府、里仁镇政府:负责各自应收污水处理费的足额征收工作,按月全额上缴市财政。对于污水处理设施损坏的建制镇,可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

附件:1.江西省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2.龙南市申请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指引


附件1


附件2

龙南市申请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指引

为配合《关于印发龙南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发〔201026号)的实施,指导我市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关企业或个人办理城市污水处理费减免手续,特制定本细则。

一、需申请办理减免的排水户

符合《龙南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发〔201026号)和《龙南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龙价字[2018]17号)规定的范围和减免条件的市内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办理污水处理费减免。

二、受理地点和受理时间

受理地点:龙南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受理时间:每月6日至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时限:二十个工作日内

三、办理程序和资料要求

所有需申请办理城市污水处理费减免的企业,均须向市污水处理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依照符合减免不同规定情形,提交相关资料。市污水处理领导小组对资料进行审核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决定。

(一)办理流程

(二)资料要求

1.企业自备污水处理设施,其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且符合所在区域排水系统排污口受纳水域功能要求,直接排入江河,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提出减免申请需提交:

1)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单位污水处理及排放基本情况的说明);

2)法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用水资料(客户编号、用水性质、当月的用水缴费发票复印件);

4)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5)企业内排水系统平面图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平面图、工艺图,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验收证明材料;

6)水质监测资料。由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申请日之前1年内(自备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未够1年的项目,以投入运营之日至申请日为期限)自备污水处理设施每月至少一次以上污水处理的水质和检测报告或在线监测资料;

2.企业自备污水处理设施,其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进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提出减免申请需提交:

1)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申请函(内容应包括本单位污水处理及排放基本情况的说明);

2)法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用水资料(客户编号、用水性质、当月用水缴费发票复印件);

4)规划建设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

5)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6)企业内排水系统平面图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平面图、工艺图,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验收证明材料;

7)由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的,自备污水处理设施每月至少一次以上污水处理的水质和检测报告或在线监测资料,具体以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为准;

(三)审核

1)市污水处理费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企业减免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龙南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对申报单位的自建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核查,并就其运行情况、出水排放位置等有关情况出具核查报告。

2)市污水处理费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核查情况,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出具核查报告上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领导小组审核。

(四)办结

经市污水处理费征收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龙南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会签后下发,并向社会公示。申报单位持确认文件到相应征收部门办理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减免手续。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由市污水处理费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申报单位。

四、其他事项

1.企业减免采用先征后返方式,即市内任何企业或个人必须交纳污水处理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凭减免文件交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审核无误后统一到市财政局申请返还。

2.个人减免采用直接减免方式,即由市民政局提交符合减免条件的个人和福利机构名单,市征收污水处理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局污水办)与代征污水处理费的水厂核实后,按照相关减免政策执行。

3.企业或个人减免实行一年一审制度。

4.有偷排污水行为或发生过污染事件的企业三年内不允许申报减免。

5.减免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的减免申请资格外,将给予该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污水处理费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减免企业进行抽取水质送检,发现减免企业水质未达标的;

2)减免企业如有举报偷排行为和发生污染事件的,经核实属实的。

6.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年审和月检制度。对使用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超过《污水排放综合标准》的,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7.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其自建污水处理厂因检修、停电及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运营的,按全额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南市促进国庆假期、第四季度商贸旅游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龙府办字〔202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赣州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力促进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商贸旅游消费提质提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南市促进国庆假期、第四季度商贸旅游消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9月30日        


龙南市促进国庆假期、第四季度商贸旅游

消费活动方案

为促进国庆假期、第四季度商贸旅游消费,提振游客出游信心,激活龙南国庆期间、第四季度商贸旅游市场,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商贸旅游消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定我市促进国庆假期、第四季度商贸旅游消费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在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抓住国庆“黄金周”和秋冬旅游消费“黄金季”,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商贸旅游环境,全力促进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商贸旅游消费提质提效,努力实现全年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恢复到2019年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21101-1231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批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江西学子嘉游赣”活动。江西各地的大中小学生,登陆云游江西申领嘉游赣电子护照学子权益,游览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免收大门票。其他现有门票优惠政策,按规定执行。积极落实“双减”政策,鼓励全市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研学旅行等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教科体局、龙南旅发集团〕

二是开展“江西人游龙南”活动。针对“江西人游龙南”自驾游,省内旅行社于101-1231日组织15辆且50人以上自驾团队在龙南收费A级旅游景区游览,并在龙南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及在创品牌酒店、民宿住宿1晚,奖励5000元;住宿2晚及以上,奖励10000元,申报资料需提供录入全省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团队信息、住宿发票、景区游览、车牌号明细表等凭证。共安排20万资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奖补满20万元即止。〔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龙南旅发集团〕

三是开展“秋冬关爱工会会员”活动。鼓励本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会周末游、秋冬游等团建活动,鼓励全市景区景点、酒店餐饮行业对赣州市各级工会组织赴龙南周末游活动给予门票金额抵消费及住宿、用餐折扣优惠,带动赣州人游龙南,扩大内需,激活市场。〔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龙南旅发集团;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四是开展特色旅游节庆活动。结合国庆假期、第四季度登山、采摘、赏秋、购物等特点,鼓励各乡镇、涉旅企业利用当地民俗和特色资源,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组织举办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及做旺商贸消费百场促销活动。节庆活动报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经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举办规模、影响力大小,原则上给予主办单位活动经费的30%补贴,每场活动补贴不超过10万元,年度内每个乡镇和旅游企业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龙南旅发集团、各乡镇〕

五是开展房地产促销活动。为抢抓国庆假期客户返乡之机以及中秋期间积累的意向客户,制造持续热销势头,在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同时,鼓励汇晟赣南商贸城、嘉和新天地、东湖花园、华屹时代、石人花苑等房地产企业开展“送大米、小礼品、现场钓鱼、DIY手工”等聚人气活动。支持东江新圳花苑、高铁新区狮山花园、高铁花园项目针对工业园区技术工人、园区人才进行购房7.8折优惠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龙南城控集团〕

(二)策划一批宣传推广

一是开展“我为龙南代言”本地新媒体网红培育活动。鼓励本地旅游企业员工、本地市民以龙南文化旅游为创作主题运营自媒体账号,日常发布龙南名胜风景、特色美食、传统文化、乡村振兴等内容。对账号特色鲜明、宣传积极正向、内容垂直且优质,具有本地文化旅游宣传效果的自媒体账号进行奖励:在年终评选出10个优质账号,第1-3名各奖励3万元,第4-6名各奖励2万元,第7-10名各奖励1万元,共安排20万元经费(含奖金及活动经费)。〔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龙南旅发集团、各乡镇〕

二是开展一批线上线下旅游形象宣传。瞄准粤港澳大湾区客源城市以及本省各主要城市,以赣深高铁开通为契机,做好赣深高铁龙南旅游号冠名列车、沿线高铁站媒体宣传,在市区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等平台精准投放广告;利用新媒体,加大短视频平台宣传力度,加强与市场号召力强的网络媒体、自媒体合作,开展新媒体矩阵营销,形成多层次、立体式的大宣传态势。安排320万元以上旅游形象宣传经费,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分步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财政局、龙南旅发集团〕

三是鼓励开展系列“走出去”活动。对旅游企业自行组织营销推介会等集中宣传推广活动,经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备案的,原则上给予申报单位宣传经费的30%补贴,按省外专场、龙南市外专场、龙南市内专场,每次分别不超过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营销补助。〔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龙南旅发集团〕

(三)落实系列奖补政策

一是实行旅游电子消费券奖补政策。积极承接赣州市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引导领取电子消费券的市民游客在我市消费。同时,对采取优惠活动并承接消费券兑现的商户由市财政按照赣州市级奖补标准的30%给予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龙南旅发集团〕

二是实行“欢度国庆促销费”补贴政策。对国庆期间企业举办的促消费活动由财政进行补贴。补贴范围为已入规企业及拟入规企业。补贴标准为国庆假期期间,零售企业(除汽车销售企业)销售额7天累计完成35万元以上补贴1万元、70万元以上补贴2万元、100万元以上补贴3万元;餐饮住宿企业销售额7天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0%进行补贴;汽车销售企业7天内每销售1辆汽车补贴1000元。以上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三是实行“乘高铁游龙南”专列奖补政策。以赣深高铁开通为契机,引爆龙南旅游市场。自赣深高铁开通6个月内,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200()以上的旅行团,从定南南站、信丰西站以外的站点乘高铁专列或包车厢来龙南旅游(乘坐同一车次进入龙南),旅游专列在龙南进站,旅行团在龙南住宿时间不低于1晚且游览至少2个以上收费景区的,给予旅游企业每车次1万元奖励;旅行团在龙南住宿时间不低于2晚且游览至少3个以上收费景区的,给予旅游企业每车次2万元奖励。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奖补,奖补满60万元即止。该政策与《龙南县推进全域旅游扶持奖励办法》(龙府发〔20203号)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龙南旅发集团〕

四是实行第四季度旅行社奖补政策。在《龙南县推进全域旅游扶持奖励办法》(龙府发〔20203号)的基础上,取消普通团人次补贴阶梯奖补方式,对旅行社于2021101-1231日组织游客到龙南旅游,在龙南住宿1晚并游览2个以上景区(须含1个以上收费景区,按购票为准),一律按照30/人享受营销补贴。该政策与“乘高铁游龙南”专列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龙南旅发集团〕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成立龙南市促进国庆假期、第四季度商贸旅游消费工作协调小组(详见附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把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商贸旅游消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抢抓假日、秋冬季消费市场重要机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各司其职,全力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齐心协力,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思路举措,因地制宜组织促消费活动,落实好资金政策保障,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让优惠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实现“以节兴市、以节兴商、以节聚势”。

(三)统筹兼顾,相得益彰。各部门各单位要绷紧安全之弦,坚决取消不合理的人员流动限制措施,严禁层层加码,在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前提下,营造安全有序的商贸旅游环境,全力打好“十一”国庆商贸旅游消费攻坚战,推动疫情防控和商贸旅游消费两兼顾、两不误、两促进。

五、其他

活动各项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安排,奖励申报对象可同时享受赣州市级政策,此前龙南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继续执行,但不重复奖补。

附件:龙南市促进国庆假期、第四季度商贸旅游消费工作协调小组


附件:

龙南市促进国庆假期、第四季度商贸旅游消费工作协调小组

     长:彭江闽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组  长:余美华  市政府副市长

李俊锋  市政府副市长

曾祖腾  市政府副市长

     员: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卫健委、市教科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龙南城控集团、龙南旅发集团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南市农业产业扶持实施方案》的通   知

龙府办发〔202133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龙南市农业产业扶持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825


龙南市农业产业扶持实施方案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中央“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奖补政策,鼓励脱贫人群自主发展产业,拓宽增收渠道,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和范围

(一)扶持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扶持期限

为落实中央关于设立5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的要求,原则上扶持期限为5年(20212025年)。

(三)扶持范围

重点鼓励扶持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发展蔬菜、脐橙、油茶、茶叶等适宜产业,兼顾扶持发展畜禽水产、林下经济作物、其他经济作物等种养业,每户每年产业扶持奖补资金总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每户每年奖补项目不超过5项,具体奖补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1。对养殖野生动物的不予奖补;对不是当年新发展的产业项目不予奖补;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如拆迁区域抢种、基本农田种植果树、油茶苗木等、村庄内散养鸡鸭鹅等)种养的不予奖补。

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种植水稻、油菜的,按当年的水稻、油菜奖补文件执行,不再重复奖补;若当年油菜、水稻无奖补政策,则按本方案奖补政策执行。

(四)贷款贴息扶持

对生产发展中缺少资金的,贷款程序和贴息政策按照《龙南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实施细则》(龙农业振兴贷办〔20201号)和《龙南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方案》(龙府办字〔202022号)执行。

二、产业扶持项目验收及奖补资金拨付流程

(一)提交申请

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提出农业产业项目发展奖补申请,填写好《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奖补申请表》(附件2),原则上每年组织4次申报验收。

(二)审核验收

村委会根据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提交的《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由村委会组织人员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当年新发展的产业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审核后,村委会公示3天之后报当地乡(镇)政府复核,各乡镇成立产业奖补验收工作小组,进行逐户验收合格后,由各乡镇政府汇总并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龙南市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奖补汇总表》(附件3)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乡镇须做好公示照片、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与产业合影照片、申请表等资料归档工作。

(三)抽查验收

1.抽验内容:对农户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规模、申报情况、镇村验收资料情况等方面进行抽验。

2.抽验方法: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要组成验收组,按照乡镇申报户数10%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每个乡镇每批次抽查的户数不低于3户(低于3户的全查),抽查验收合格率达到90%的按申报金额足额下拨申报奖补资金;抽查验收合格率低于90%的则按抽查验收比例下拨奖补资金,实际应发差额部分由乡镇自筹资金解决。

3.分组安排:从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等主要产业主管部门(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三个抽验小组分乡镇进行抽查验收。

(四)下拨奖补资金

抽查验收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抽查验收结果汇总奖补金额,报请市财政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下拨奖补资金,由乡镇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账上。

三、经费保障

由市财政每年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用于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等主要农业产业主管部门开展农业产业指导服务日常业务支出和验收、指导车辆费用等支出。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农业产业扶持政策,要根据镇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积极宣传农业产业帮扶政策,指导脱贫户、边缘户发展农业产业。

(二)建立台账。镇村要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完善产业扶持档案和台账及验收图片、公示图片、资金划拨凭证,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发展农业产业图片等佐证资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台账资料及佐证资料至市农业农村局,同时镇、村需留底一份。报送时间原则上为:第一次报送时间为315日前,第二次报送时间615日前,第三次报送时间为915日前,第四次报送时间为125日前。电子邮箱:lnxcyfp@126.com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级把关验收审核签字的干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注意奖补上限金额,及时发放奖补资金。严禁套取、骗取产业扶持奖补资金的行为,发现有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产业扶持奖补资金的当事人、村干部、乡镇驻村干部以及乡镇领导,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龙南市农业产业扶持奖补标准

      2.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奖补申请表

      3.龙南市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奖补资金汇总表


附件1

龙南市农业产业扶持奖补标准

序号

产业

类别

项目内容

奖补标准(上限为5000//年)

备注

1

种植业

(主导

产业)

蔬菜、玉米、花生、瓜果等蔬果

露地种植蔬菜、甜玉米、花生、红薯、大豆、油菜、水稻、芝麻、向日葵、莲、荸荠、甘蔗、西瓜、草莓等各类合计达0.5亩(含)以上,按600/亩标准给予奖补,一年不超过两次;各类合计0.01亩(含)-0.5亩的,按300/年标准给予奖补,一年奖补一次。

2

柑橘、梨、等果树类

柑橘类:当年集中连片新开发种植脐橙、柑橘合计1亩(含)以上,按1000/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他水果类:当年集中连片种植梨、板栗、李子、桃树、杨梅、柿子、葡萄、猕猴桃、百香果、火龙果等果树类合计达1亩(含)以上,按1000/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0.5亩(含)-1亩的,一次性奖补600元。

3

油茶

当年新植油茶0.5亩(含)以上,按1000/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低产油茶林改造0.5亩(含)以上且历年未享受过油茶低改补助政策的,按500/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低产油茶林提升0.5亩(含)以上且历年未享受过油茶提成补助政策的,按200/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4

茶叶

按标准新植茶园0.5亩(含)以上,按1000/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5

种植业

(林下经济作物)

花卉苗木

按标准新种植0.5亩(含)以上,按1000/亩标准给予奖补。

6

食用菌、竹荪.香菇等

菌类

新种植食用菌、竹荪、香菇、木耳等菌类50包以上,按2.5/包标准给予奖补。

7

蜜蜂

新增养蜂2箱(含)以上,按250/箱标准给予奖补。

8

毛竹林

新种植毛竹林0.5亩(含)以上,按300/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毛竹低产低效林改造0.5亩(含)以上,按150/亩标准给予奖补。

9

石斛

种植50丛(含)以上,按5/丛标准给予奖补。

10

杉木、红豆杉、吴茱萸等

新造杉木等用材林(除马尾松外)、新造红豆杉等珍贵树种、新造吴茱萸等药用乔木树种合计0.5亩(含)以上,500/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11

灵芝、黄精等

新造灵芝、黄精等多年生森林药材0.5亩(含)以上200/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新造一年生森林药材,80/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12

养殖业

牛羊等

购养殖仔牛1头(含)以上,且连续饲养6个月以上,按1000/头标准给予奖补;新购养殖仔羊1头(含)以上,且连续饲养6个月以上,按300/头标准给予奖补。

13

鸡鸭鹅等

购鸡、鸭苗、鸽子苗、鹌鹑苗等合计(满30日龄)每批10羽(含)以上,按9/羽标准给予奖补,每年奖补不超过两批次;购鹅苗(满30日龄)每批10羽(含)以上,按25/羽标准给予奖补,每年奖补不超过两批次

14

兔子

购兔苗10(含)以上,按12/只标准给予奖补。

15

青鱼、草鱼、鲢鱼等鱼类

当年新放养青鱼、草鱼、鲢鱼等鱼类鱼塘,按500/亩标准给予奖补,每年奖补不超过两批次。


附件2

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奖补申请表

                         填表时间:            

产业项目名称

申请人

基本情况

姓名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村民小组    

产业项目内容(含总规模及申请奖补金额)

                                  

申请人签字:                                 

村委会

核查验收

意见

                                             (盖章)                     

                                                   

乡(镇、场、管委会)

验收小组验收意见

乡镇验收小组人员签字:

(盖章)

                                                   

备注:1.此表一式四份,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村委会、乡(镇、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各存一份。2.“人员类别”选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附件3

龙南市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奖补资金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村组

申请人姓名

人员类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产业名称

产业规模(亩、只、头、羽等)

申请奖补金额

(万元)

银行账号

备注

合计

   填表人: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乡(镇、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各存一份;

   2.“产业名称”为种植多种奖补标准一样的可以合计填写,如“蔬菜、玉米、花生等”。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南市2021年油菜生产规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府办发〔202134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龙南市2021年油菜生产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825
龙南市2021年油菜生产规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油菜生产,增强我市油料供给保障能力,深入推进我市全域生态旅游,实现油菜生产与旅游发展双赢,现制定《龙南市2021年油菜生产规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按照质量效益优先、科技创新支撑、绿色品牌引领的发展思路,推广优质油菜品种,应用先进技术,推动油菜生产提质增效,提升油料供给保障能力。围绕我市全域旅游的发展目标,全力推动油菜种植,通过2-3年时间形成观赏油菜花江西“北有婺源、南有龙南”的格局,打造龙南油菜花海、客家风情品牌。

(二)发展目标。持续发展油菜生产,依托龙南市景区景点、民宿集聚区、交通干线等规划区域稳定油菜生产面积产量,2021年全市油菜生产面积达到4万亩(见附件1《龙南市2021年油菜生产任务安排表》),大力推广绿色高效、轻简节约、标准化生产技术,提升油菜油用、菜用、观赏功能,深度发展油菜产业,推进龙南乡村振兴。

二、规划布局和种植要求

(一)规划区域油菜种植。通过各乡镇自主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实地核查确定2021年油菜种植规划区域,各乡镇规划区域包括:1.京九铁路、高铁、高速、105国道、龙定公路、龙小线、龙关公路、横黄公路等主干道沿线两边视野内;2.南武当山景区、岗上围屋群、太平桥、虔心小镇、关西围屋群、梦里桃乡、正桂美丽乡村、宝贝田园、千年古树群等旅游景区、民宿集聚区周边以及通往景区公路沿线两边;3.各乡镇安排上报的油菜花观赏打卡点区域。规划区域油菜种植要求必须育苗移栽,油菜种植规范化、标准化,突出规划区域油菜的菜用、油用、观赏价值,全面提油菜生产质效,全面推动我市生态旅游,各乡镇规划区域油菜生产安排见附件2

(二)其它区域油菜种植。除规划区域以外的区域,其他区域油菜生产可以突出油用功能稳定生产,防止耕地抛荒;可以结合油菜、红花草、肥田萝卜三花混播,推广绿肥种植,提升耕地地力,提高粮食产量。其它区域油菜种植可以采用直播方式进行,但不得空闲。

三、工作重点

(一)培育优势生产。结合我市基本农田分布和油料生产现状,以高产“双低”油菜种植为基础,试验示范翻耕穴、条播,机械化生产、绿色防控,推进油菜提质扩面节本增效。在巩固油用生产的同时,突出油菜花观赏效果,打造旅游特色。

(二)引进优质品种。依据市场需求,推广高油、稳产、抗病、花期长的油用型、观花型油菜新品种,重点推广赣油杂8号、华湘油12号、丰优730、赣油杂1009等优质良种。

(三)推广实用技术。采用育苗移栽精耕细作型和免耕直播节本扩面型相结合的种植模式,推广油菜机种机收、病虫害综合防控、减肥减药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建设绿色高效优质标准化生产基地。

(四)鼓励规模种植。鼓励乡村集体油菜种植,倡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进行适度规模化种植。

(五)重点区域采取“三统一”方式油菜种植。为实现油菜生产的全方位价值,实现高产、高效、助推全域旅游,重点区域油菜采取“统一购种、统一翻耕、统一育苗移栽”方式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对油菜种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挂点的市领导为总牵头人,各乡镇、村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成立油菜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油菜种植生产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二)全面落实油菜种植任务。油菜种植任务按照“市级指导、乡镇负责、村组落实”的原则进行落实,各乡镇要对照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完成重点区域油菜种植,其它区域油菜种植不能出现空闲田,要建立油菜种植乡村台账,把任务分解到村组,落实到田块,抓好生产任务的落实。

(三)继续实施油菜种植补助政策。统筹2020年、2021年粮食生产结余资金用于补助油菜种植。其中:规划区域20000亩,按300/亩标准补助油菜种植,计划资金600万元;规划区域外20000亩,按60/亩标准补助油菜、红花草、肥田萝卜三花混播种子购买费用,计划资金120万元。安排奖励资金34万元,用于油菜花盛开期间验收评比,对先进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安排市农业农村局油菜种植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油菜种植技术示范培训、生产督导、核查验收等;安排油菜种子购买费用3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油菜种植补助资金分二次拨付到乡镇,为促进油菜种植,市财政按照各乡镇的种植任务,种植前先预拨补助标准一半的资金到各乡镇,余款在验收合格后据实拨付。各乡村建立油菜种植明细台账,粮油督导组对各乡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种植补助由乡镇发放到种植户。

(四)强化工作考核。油菜种植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粮油生产督导组开展油菜生产督导,督导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在重点区域可视范围内存在5亩以上连片空闲田的乡镇、完成任务后三名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完成任务后三名的乡镇除通报批评外,主要领导在全市大会上要说明原因;在油菜花盛开期间组织验收评比,对先进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奖励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对获得前三等奖的乡镇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的奖励。

(五)加强技术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对每个乡镇场指定农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对接,在油菜种植的购种、育苗移栽、施肥、病虫害防治、收割、销售等环节把好技术关,确保油菜种植实效;对油菜生产技术进行指导,推广成熟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

(六)做好宣传推介。大力宣传双低菜籽油的益处,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引进示范优质良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加大好做法、好经验及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油菜生产的浓厚氛围。

附件:1.《龙南市2021年油菜生产任务安排表》

2.《龙南市2021年各乡镇规划区域油菜生产安排表》


附件1

龙南市2021年油菜生产任务安排表

序号

乡镇

种植任务

规划区域面积(亩)

其它区域面积(亩)

1

九连山镇

1600

600

1000

2

杨村镇

6500

3600

2900

3

武当镇

2360

2200

160

4

南亨乡

2530

1800

730

5

临塘乡

2650

1050

1600

6

东江乡

1420

400

1020

7

桃江乡

2800

1400

1400

8

龙南镇

4300

1800

2500

9

里仁镇

2500

1500

1000

10

夹湖乡

2400

600

1800

11

汶龙镇

3670

1600

2070

12

关西镇

780

590

190

13

渡江镇

4260

1900

2360

14

安基山林场

100

60

40

15

程龙镇

2130

900

1230

合计

40000

20000

20000

注:油菜生产任务40000亩、规划区域20000亩、其它区域20000亩。

附件2

龙南市2021年各乡镇规划区油菜生产安排表

乡镇

种植

任务

景区景点油菜

种植

乡镇打卡点种植

高速、高铁、国道、公路干线沿线(亩)

备注

风景点

面积(亩)

打卡地点

面积(亩)

1

九连山镇

600

九连山农垦广场

110

490

2

杨村镇

3600

太平桥、燕翼围

200

新陂岗上段

260

2590

员布村田螺湖、太平桥、燕翼围、乌石围

太平居委会大竖镇段

550

3

武当镇

2200

南武

当山

250

岗上围屋群油菜基地

200

1450

梦里桃乡罗塘油菜基地

300

4

南亨乡

1800

三星村仔油菜基地

230

1570

5

临塘乡

1050

虔心

小镇

160

东坑中心村

100

490

水口村油菜基地

300

6

东江乡

400

大广高速大稳村段

150

250

7

龙南镇

1800

玉石

仙岩

350

1450

8

桃江乡

1400

云山

渔谷

160

大瑞山油菜基地

50

1040

云山渔谷、中共信南县委旧址、龙光围

洒口张邝油菜基地

150

9

里仁镇

1500

宝贝

田园

60

龙南围屋民宿小镇

20

1320

正桂美丽

乡村

100

10

关西镇

590

关西围

50

程岭油菜

基地

30

510

关西围景区

11

汶龙镇

1600

江夏围背油菜基地

460

1140

12

渡江镇

1900

渡江玫花渡

200

1200

象塘村油菜基地

500

13

程龙镇

900

千年古
树群

100

盘石村油菜基地

60

740

14

安基山
林场

60

林洞村油菜基地

40

20

15

夹湖乡

600

三门村油菜基地

60

540

合计

20000

1330

3870

14800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

2021年7月6日,龙南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钟旭辉主持召开了龙南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刘奇同志在江西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刘奇、易炼红同志在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了《龙南市(三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讨论稿)》,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项目用地保障,严把工程质量关和环保关,最大限度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原则同意了《龙南市大棚蔬菜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讨论稿)》《龙南市天然林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等文稿和《2022年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安排(第一批)》。

会议研究了高铁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三南国际陆港(北区)铁路物流园项目征收,城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区渥江金华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21年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采购龙南市殡仪馆(公墓)搬迁新建项目(富坑生态陵园)信息化平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拨生育保险基金补助等事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

2021年7月25日,龙南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钟旭辉主持召开了龙南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易炼红同志在第7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分析上半年经济形势时的讲话精神、易炼红同志在龙南调研时讲话精神等文件精神。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了关于《龙南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讨论稿)》。会议强调,要解放思想、积极创新,放活、管好市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国有资产、提升国企效益。会议原则同意了《2021年龙南推进企业入规和项目入库工作方案(讨论稿)》《龙南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奖励办法(讨论稿)》《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绿色出行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龙南市市本级管理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3年)(讨论稿)》等文稿。

会议研究了进一步理顺龙南城控集团股权架构主体,人才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园林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党校新建(龙南人才产业园)等20个项目电力管线征迁,丰收陂中型灌区2021-2022年度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设施提升,渡江镇公立幼儿园工程建设等事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

2021年8月10日,龙南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梁敏辉主持召开了龙南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赣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许南吉同志在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了《龙南市农业产业扶持实施方案(讨论稿)》《龙南市2021年油菜生产规划实施方案(讨论稿)》《龙南市开放学院和龙南市新兴产业人才学院筹备方案(讨论稿)》《投资兴办本科院校及技师学院项目合同书(讨论稿)》《龙南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调整方案(讨论稿)》《龙南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用地项目、快递物流产业园项目集体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等文稿和《龙南总部经济区建设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人才公寓调整方案》《龙南市高铁新区怡高马达北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等。

会议研究了龙南大道建设(含绿化)、龙南大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江西文吉星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里仁示范镇建设(圩镇道路提升工程和管线改造工程),金都社区老旧小区改造等事项,以及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人员,2021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2021年在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中拟聘人员等。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

    2021年8月26日,龙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朱志勇主持召开了龙南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西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精神,易炼红同志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吴忠琼同志在与县(市、区)新一届党政正职集体谈话时的讲话精神,许南吉同志在赣州市政府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了《龙南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报告(讨论稿)》《龙南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报告(讨论稿)》《三南国际物流园扩征项目集体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等文稿。会议还研究了稀土行业相关企业在我市设立稀土废料供应商平台,以及福鑫钢铁技改项目区域土地和房屋征收等事项。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

2021年9月9日,龙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彭江闽主持召开了龙南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国务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刘奇、易炼红同志在县(市、区)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在全省扩大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工作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精神,全省重大项目专题调度会精神,全省商贸消费工作调度会精神。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了《龙南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讨论稿)》《龙南市石人片区B1-4地块规划条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讨论稿)》等文稿及《龙南市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龙南高铁新区停车场及客运站建设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会议还研究了龙南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民建房)办理农用地转用等事项。


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

2021年9月12日,龙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彭江闽主持召开了龙南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了《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江西赣州龙南围屋民宿小镇一期工程(客家围宿集)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平安驿.龙南客家民俗文化体验地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会议还研究了市审计局退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实施龙南市市民体育公园地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等事项。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

2021年9月29日晚上,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彭江闽主持召开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刘奇、易炼红同志在全省工业强省推进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易炼红、陈小平同志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暨“三区三线”统筹划定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易炼红同志在国庆假期商贸旅游消费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赣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

会议开展了每月学法活动,组织学习了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52号令《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办法》学习宣传,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以更实的成效体现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各项防范管控措施,加强消防应急演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以更严的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研究讨论了《龙南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讨论稿)》,《龙南市惠企政策兑现并联审批工作办法(试行)(讨论稿)》,《龙南市2021年民宿健康发展推进工作方案(讨论稿)》,《金华片区C-2-1地块规划条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讨论稿)》,以及启动龙腾路农贸市场、大罗安置区农贸市场、桑园农民自产自销市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事项等。

龙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3期).pdf 龙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3期).doc

相关文章

关键字:污水处理,农业产业,人员类别,江西人游龙南,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