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关于做好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4-25 17:48:00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含住房保障中心)、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对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322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确定的清理范围、清理内容、清理原则等开展自查,确保自查清理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出台政策的自查清理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因工作疏忽或遗漏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责任部门自行承担。

二、加强材料报送。各部门于518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制度规则清理意见汇总表、实际做法清理整改意见汇总表(省文件附件12,盖章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下同);于71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总结、规定和做法清理结果汇总表(省文件附件3)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发布征集问题线索公告,畅通沟通反馈渠道,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龙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3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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