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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问题编号十四)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龙南市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7-02 15:52:00

一、督察反馈问题

第一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赣州市部分园区高盐废水未纳管处理问题本应于202212月底前完成整改。但截至督察进驻期间,龙南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富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还处于建设阶段,每天3千余吨高盐废水未纳管处理。园区雨水渠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浓度为144毫克/升、20.4毫克/升、24.3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以下简称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6.2倍、19.4倍、23.3倍。

二、整改目标

实现高盐废水企业预处理后按相关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的纳管标准纳管处理。

、整改措施

1202312月底前,完成龙南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检修工作。

2.20246月底前,涉高盐废水企业预处理后按环评批复的龙南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全盐量≤5000mg/L龙南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全盐量3000mg/L的纳管标准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38-12月,对龙南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检修,发现问题32个,完成整改32个,完成了龙南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检修工作。

2.园区已建成投运龙南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和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化工园区涉水企业“一企一管”建设。目前,涉高盐废水企业均已对原有污水直排口进行了封堵。大部分涉高盐废水企业已整改到位,生产污水按要求纳管排至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剩余小部分涉高盐废水企业因技改和产能整合等原因,均不对外部环境直排污水。

五、验收情况

现场查验核实,我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问题编号十四)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进行验收

以上整改信息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龙南经开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73日到20247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龙南经开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3529658

联系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1号龙南行政中心龙南经开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龙南经开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2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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