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年处理4万吨钨等金属废矿渣回收利用项目重大变动项目
建设单位:赣州烽盈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项目概况:重大变动项目增加湿法工艺,扩建钨浮选车间、锡浮选车间、铜浮选车间、萤石、锂云母浮选车间等。项目重大变动建成达产后,将形成更完善年处理4万吨钨等金属废矿渣回收利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赣州烽盈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凌
联系电话:1370707196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江西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97-840138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赣州烽盈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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