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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市教育科技体育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8-22 16:32:51

为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整体水平,切实提高校园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完善校警联合防护工作机制,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1]3号)精神和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公安局联合提出的全市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新型警力护校园行动”,全面推进校园安防“四

个一”工程建设,严密防范外来人员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及时预警校园门口及周边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稳妥处置,有力防范涉校安全案(事)件发生。

二、建设内容

以校园安全最关键环节的人员进出区域(校园门卫室)为

中心,开展安防、服务设施及技防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改造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校园门卫室完善建设“一个安检门、一键报警器、一组储物柜、一间会客室”,即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其中“一键报警器”指具备“一键报警、视频监控、人员预警、离岗预警、远程广播”五项功能的“一键报警系统”。

三、建设时间

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全市50所学校(见附件)的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工作。其余的学校及民办幼儿园于10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

四、建设方式

(一)坚持“一校一方案”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

宜的原则,各学校参照《江西省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指导意见》(详见附件),根据校园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对门卫室不具备“四个一”工程建设条件的,选择其中最符合本校实际的安防措施项目进行改造建设。

(二)明确责任协同推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履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四个一”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积极主动制定建设方案,配备相关安防设施设备,开展升级改造建设。市教科体局充分履行校园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各小学、幼儿园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市公安局充分履行校园安全业务指导职责,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制定建设方案,开展“四个一”工程建设。

(三)积极统筹建设经费。各中小学、幼儿园“四个一”工程建设改造经费由市教育部门统筹解决或各中小学、幼儿园自筹。在门卫室增加安装的离岗预警、远程广播由教育部门统筹纳入门卫室改造项目。市公安局根据“一键报警系统”功能需求统一建设后端平台,原“一键报警系统”由原建设单位进行升级对接。市级平台建设,学校周边人脸预警相机、视频专网接入及线路租金由公安部门负责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俞金林、市教科体局局长刘发胜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肖冉、市教科体局分管领导钟志勇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指挥中心、市教科体局安全股、计财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教科体局,由市教科体局安全股股长赖江涛、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彭建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市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工作。

(二)推动落实建设保障。市教科体局、市公安局协同组织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市公安局完成“一键报警系统”相关硬件及后端平台建设;市教科体局将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作为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三)充分发挥安防效能。市教科体局、市公安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快推进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校园封闭化管理、外来人员登记安检、校园视频巡查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本地涉校重点人员数据库,全面配备校园专职保安员,加强保安员业务培训,规范外来人员安检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好“四个一”工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作用。

市教科体局联系人:赖江涛,联系电话:13970721017;市公安局联系人:张日桥,联系电话:13979752662。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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